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当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供应商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时按要求提供);3.供应商近十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招标文件截至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美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征税违规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抵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规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征税违规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4.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B证),且未兼任其他在施建设安装工程项目的项目主管,招标企业须财务资信情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