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2-00029-G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左市行政中心楼顶钢结构消防管道除锈翻新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承包人进场后,根据开工、人员、设备实际到位配备情况,具备开工条件,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30%预付款),竣工结算经业主审定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30天内无息退还。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并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30%预付款),竣工结算经业主审定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2-00029-G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左市行政中心楼顶钢结构消防管道除锈翻新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承包人进场后,根据开工、人员、设备实际到位配备情况,具备开工条件,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30%预付款),竣工结算经业主审定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30天内无息退还。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并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30%预付款),竣工结算经业主审定后,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崇左市德天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