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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山市传统优势产业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张榜通知

   日期:2023-07-25 11:09: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5    评论: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山市传统优势产业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中山科发〔2022〕224号)安排,经组织需求征集和专家论证,现公开发布张榜通知并征集揭榜方。通知如下:

一、张榜项目

  (一)技术攻关类。主要由中山市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进行揭榜攻关。名单如下:

(二)成果转化类。主要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提出,面向全市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企业进行揭榜转化。名单如下:

二、揭榜要求

  (一)共性要求

  1、揭榜制项目需求应聚焦中山市食品、家电、家居制造、灯具照明、服装、美妆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项目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市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承担单位投入自筹经费不低于200万元,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市财政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项目参与单位为外市的,不得分配财政资金。

  3、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应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保证项目的总经费投入不变,并不得以实际立项经费少于申报经费为由,调整项目任务、技术经济指标、成果指标等内容。

  4、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5、中山市传统优势产业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属于事前资助类项目,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以承担2个在研项目。同一类型的产业扶持资金只可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单位获得重大科技专项立项后,下一年度不得连续申报,配套资助项目除外。

  (二)揭榜要求

  1、技术攻关类。要求揭榜方为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张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2、成果转化类。要求揭榜方为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中山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关联交易方除外),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

  (2)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3)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

  (4)优先支持传统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三)个性化要求。

  详见具体项目信息(点击上表项目名称查看项目需求)。

三、揭榜流程

  (一)牵线撮合。有意向的揭榜方于“中山市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揭榜制项目揭榜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中山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积极提供牵线搭桥、政策咨询、应用场景、条款协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撮合服务。

  1、注册。已在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原始密码。

  2、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增设申报人账号,即可线上填写意向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写的意向表,需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方为成功提交意向表。网上提交意向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

  3、项目推荐。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至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再由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下午17:00。

  (二)对接洽谈。与牵线撮合同步开展,揭榜方、需求方积极主动对接,公平竞争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解决方案。允许项目需求适当微调,对达成双方共识的,签署初步合作协议。由需求方登录一体化系统确认意向揭榜方,双方共同填写《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上传揭榜方案(提纲见附件2-3)、初步合作协议等材料,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下午17:00。

  (三)揭榜论证(含现场考察、磋商咨询)。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考察、揭榜论证及磋商咨询,对拟揭榜单位资质条件、团队实力与支撑条件、揭榜技术路线、“里程碑”节点情况、项目预算情况、预期效益及实施风险等方面进行论证,同时对项目申报书和揭榜方案中的技术路线、主要研究内容、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及组织实施方式、研究团队及分工情况等内容进行磋商修改。

(四)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需求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有关要求

  揭榜制项目管理作为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方式,旨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社会创新力量,攻克中山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方、需求方应在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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