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将于9月初开始施行,施工企业和个人信用分数将应用到招标投标办法,经研究,决定于8月15日在“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提取施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分数。
⌛️01- 信用分数采集时间
(1)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分数采集时间为截至8月15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中生成的分数。
(2)专业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申报时间为8月15日下午5:00之前在“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申报的数据,所有数据全部审核完成后获取分数。
⌛️02- 请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省平台良好信息的核对工作,如有遗漏的,请及时联系主管部门予以采集入库。
(2)对市平台从省平台同步下载的分数予以核对,分数出现错误的,请及时与技术反馈。
注:省平台信用信息采集完成后,省平台信用分数次日零点更新;省平台信用分数更新后,市平台才能同步下载。
(3)做好市平台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03-请各专业承包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市平台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2)做好市平台专业承包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3)做好市平台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04-请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省平台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入库工作。
(2)做好市平台专业承包企业项目、专业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的采集、审核入库工作。
(3)对企业上报的良好信息,请于发文之日起至8月15日期间,进行每日审核,动态“清零”,即完成两级审核。
(4)对涉及专业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的不良信息,请于8月14日前完成采集入库工作。
来源:湖州市建设局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