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女儿河车站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女儿河车站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女儿河车站派出所办公房屋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要求、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3.4截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