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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贵州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1-02 10:18: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83    评论:0    
核心提示:现将《贵州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结合“黔货出山”推进农产品“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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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贵州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7日

贵州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践行“大食物观”的重要举措,是适配人民群众安全优质营养健康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品牌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我省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

农产品“三品一标”是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安全优质农产品。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内涵外延进一步拓展。守底线方面,将承诺达标合格上市要求,从自愿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拓展到对农产品上市前的强制要求。拉高线方面,将优质农产品范围从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拓展到其他具有高品质特性的农产品。两个“拓展”将更好支撑守底线拉高线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加快推动我省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监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农产品信息化交易,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对标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绿色健康农产品的需求,充分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将农产品“三品一标”打造成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围绕全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打造高标准引领品质提升示范典型。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探索研制农产品品质指标及有关标准,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优势,始终将“绿色”作为贵州农产品最亮丽的底色。

坚持优化供给,系统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条,以优良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模式、管理体系、品质评价、包装标识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水平。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激发生产者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内生动力。

(三)主要目标

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提升农产品品质和特色、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逐渐形成;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逐步构建,品质提升可量化、可评估、可感知;优质农产品美誉度更高、市场认知度更强,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更加健全。

到2025年,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20%以上;引导建设1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6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58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培优区域特色品种3个以上,构建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典型品种的特征品质指标体系6项,编制生产操作规程3项,集成并推广现代农业优质绿色生产技术、转化形成有关标准综合体3项;推动“十百千万”工程,推动、引导、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设立市场专区2个、商超专柜11个,培养推广专员110名。力争建有国家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1个以上。

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

(四)聚焦优势产业区域布局。重点打造5类基地:一是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来突出精品定位;二是打造有机农产品基地来突出生态环保;三是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来突出特征品质;四是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来突出全程控制;五是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来突出产业链延伸。围绕“一县一业”和贵州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主推有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和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农产品。选择绿色食品工作基础良好,绿色食品产品和企业数量多、实力强、后劲足的农产品县域开展申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平台农产品信息化交易,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县,发挥绿色农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紧盯全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围绕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内容,制定我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相关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管理规定、推动信息化平台管理,执行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和全程质量控制生产基地相关标准。

(六)集成推广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模式。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模式,支持应用绿色生资,推广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依托涉农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部门研究推广一批适合贵州山地的绿色生产技术。

(七)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指导企业全面建立农事操作记录和生产资料档案制度,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统一管理。依据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相应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鼓励企业设立标牌,标明基地的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加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提升质量品牌、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

(八)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深度对接,开展智慧监管、网格化巡查检查,强化监督抽查。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证后监管,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社会化监督。

(九)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强化与品牌超市、电商之间的产销对接能力,提高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溢价水平,建立优质优价机制。以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为标杆,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和订单农业等模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四、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

(十)培优区域特色品种。以农业项目为主要依托,开展地区特色品种提纯复壮,加强适用于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培优推广一批区域优良品种,建设一批特色品种繁育基地,提升特色农产品苗种的供给能力。

(十一)构建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突出特色风味、口感和营养品质,通过比对分析国内外相关产品指标参数和标准,结合现代检验检测手段,探索研制以农产品主要营养成分和特征营养成分为主的产品标准。开展贵州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品种、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指标监测,推动监测成果纳入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数据库。

(十二)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引导生产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依托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转化形成有关标准综合体,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现有的绿色生产技术,融入绿色食品生产理念和标准,在绿色食品基地、生产主体示范推广。

五、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

(十三)持续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有关要求,持续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食品骨干企业、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加快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持续打造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支持脱贫地区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设立绿色通道,提供技术指导,支持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围绕总体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十四)用好“三展一训”宣传平台。持续参与并用好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的“三展一训”公益宣传平台。持续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线下展示体验门店建设。鼓励各地举办或组织参与特色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展会、推介会,支持建立多层次、专业化公益宣传平台。

(十五)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举办农业品牌推介系列活动。继续组织参与绿色食品宣传月、地标农品中国行、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等活动。引导支持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采购商单位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促进政产学研企协同推进品牌建设与推广工作。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进一步落实“黔货出山”。开展市场信息交流服务,促进厂商合作。

(十六)实施农业品牌多平台展销活动。搭建贵州品牌农产品展销专区,广泛吸纳品牌主体及品牌产品免费入驻,构建贵州农业品牌线上选品中心,协助农业品牌主体对接主流电商渠道;根据展销成效,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专栏建设。依托绿色食品体系队伍建设,加强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培训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推广专员。

六、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十七)启动基层网格“全员联动”。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强调管生产也要管安全,组织市、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检测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启动“亮证”培训工作。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责任,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准化生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为周边生产者提供快检、开证等服务。县级应在开展产品抽样、基地巡查等工作的同时,指导生产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共享模式,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开证设备,带动周边农户自助检测、开证,降低检测和使用电子合格证成本。

(十八)构建信息平台“数字带动”。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推进开证、查验、亮证全链条信息化管理。

(十九)健全从产到销“全程推动”。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指导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农产品收购环节指导,督导收购商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结合“黔货出山”推进农产品“亮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内供校园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等,集中农产品采购方面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指导省内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市场准入条件之一,提升生产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

(二十)创新线上线下“携手拉动”。主动适应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要求,指导品牌农产品在产品销售平台、产品宣传视频、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结合线下生产销售网络,品牌宣传推介等渠道进行推广,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企业产品诚信、可靠的标志来进行推广,在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的同时,提高承诺达标合格证知晓率。

(二十一)组织社会力量“展示互动”。创新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亮证宣传报道。举办“亮证”主题日等展示活动,组织人员对进基地、进市场的消费者讲解宣传承诺达标合格证,提升社会关注度。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应用场景,推进“证码合一”,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鼓励生产主体探索承诺达标合格证附带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多证合一等功能,为“亮证”“查证”提供新的动力。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谋划,集中资源、聚合力量,全要素保障、全链条推进,一体实施四大行动;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发展、科研推广等单位积极配合,各类主体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四大行动取得实效;应于12月20日前反馈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统筹项目、资金等支持四大行动,倾斜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及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要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列入本处室(单位)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产品主体有关支持的前置条件和否决项,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

(二十四)强化责任落实。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分项牵头优质农产品消费促提升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分项牵头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分项牵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对口单位,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组织实施、狠抓任务落实。

(二十五)强化资金支持。利用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推选等统筹实施。

(二十六)强化技术指导。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专家指导组,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标准研制,强化技术支撑服务;要发挥农技推广支撑作用,将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纳入“揭榜挂帅”重要内容。

(二十七)强化示范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四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凝练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不断提升行动实施成效。抓好示范引领,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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