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东莞召开2016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为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本次大会印发了《东莞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实施方案》(以下称简称《方案》)。该《方案》包含45条措施,包括科技创新、资本运营、质量建设、生产性服务业、贸易促进等五大方面,汇集了大量财政资金扶持或引导奖励条款,每一项都是实打实的“干货”。
力争到2020年,加工贸易对全市的产业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加贸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累计设立研发机构3000个,加贸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5%,规上加贸易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1%。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加工贸易骨干企业和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全市加贸企业累计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4000个,拥有自主品牌数量达15000个。
关键词1.科技创新
增强加工贸易内生动力
解读:《方案》从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专利发明、人才支撑等六个方面给予了不同层次的资金支持,旨在加大对企业研发设计、知识产权和生产力提升的支持力度,增强加工贸易的内生动力。
具体措施:1.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予以一次性5万元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予以一次性奖励30万元等;2.对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投入进行补助,每个企业获得的年度研发投入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等;3.获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0元等;4.对新认定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5.对参与转型升级项目辅导的企业,依申请按每家企业5万元辅导费的标准,给予80%的支持等;6.对引进海外专家的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每人3万元引才补贴,海外专家每人一次性2万元生活津贴。
关键词2.金融服务
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解读:《方案》以创新金融服务为主要抓手,从上市、并购、融资等各方面给加贸企业送上了大礼包,旨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推动加工贸易由行业冠军向“龙头企业+行业冠军”转变。
具体措施:1.对于成功上市及再融资的企业最高资助7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及融资的企业最高资助150万元等;2.鼓励东莞上市加工贸易企业并购非关联关系的本地加工贸易企业,按条件将有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3.鼓励专业创投机构积极参与东莞母基金设立东莞加工贸易产业升级投资子基金;4.鼓励外资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等;5.鼓励银行机构开发符合加工贸易企业的金融产品等。
关键词3.质量建设
推动加贸企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解读:东莞刚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借此契机,《方案》也从企自主品牌、标准制定、质量认证、质量效益等不同层面给加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东莞加工贸易博览会,旨在推动加贸企业向质量效益型方向发展。
具体措施:1.对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注册并使用商标进行经营的,每注册并应用1个,给予2000元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万元等;2.对首次获得“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或“出口免检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3.对取得相关质量认证的加贸企业,按不同条件每年最高支持3万元;4.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等。
关键词4.生产性服务业
以服务外包为新突破口
解读:为了补强加贸企业在生产性服务业的短板,延伸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方案》以国际展览和电子商务为重点,以服务外包为新的突破口,给予大力扶持。
具体措施:1.对创新及品牌型贸易展览会,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对获得市政府认定的重点品牌展览会,每个项目支持100万元;2.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展览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支持;3.对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在当年申报企业范围内年纳税排前10位的加贸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4.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等。
关键词5.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主动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解读:《方案》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统筹兼顾,主动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境外展销中心、内销市场、企业增资等几方面,《方案》皆有不同层面的政策支持。
具体措施:1.在境外设立用于推广“东莞制造”产品的商品展销中心,按场地租金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2.探索简化内销征税和核销手续,优化企业内销审批流程;3.对新引进的外资项目,以及增资扩产项目,按不同条件最高支持500万元人民币;4.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不同条件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5.在“超级中国干线”业务发展,鼓励企业使用全市保税物流仓储设施等上东莞加工贸易博览会,也有不同层面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