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控制变量。本文研究的控制变量为影响农村相对贫困的其他因素。导致从事脐梧电商销售的农户家庭陷入相对贫困状态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户主自身层面的原因,也有家庭与店铺层面的原因,还有农户所在地区层面的原因。基于此,本文研究拟从户主个人特征.家庭与店铺特征、地区主要特征等三个维度来选择控制变量,具体变量的选择情况、赋值估况及其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 1 所示。
(二)数据来源
作为典型的生鲜农产品,脐橙在全世界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均有种植,我国也是重要的脐橙产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我国有 12 个省级单位可以种植脐橙,但具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脐橙则相对较少,这些脐橙主要集中在重庆、江西、湖北、湖南和四川等五省市;因此,这五省市是本文研究的样本区。在初步确定了样本区后,本文研究继续以脐橙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依据,将奉节脐橙(主产区为重庆市奉节县)、赣南脐橙(主产区为江西省信丰县、寻乌县、安远县、会昌县以及瑞金市)、归脐橙(主产区为湖北省归县)、里耶脐橙(主产区为湖南省龙山县)、黔阳脐(主产区为湖南省洪江市)、邻水脐橙(主产区为四川省邻水县)、金堂脐橙(主产区为金堂县)、雷波脐(主产区为四川省雷波县)、西风脐橙(主产区为四川省西充县) 和红格脐橙(主产区为四川省盐边县)的产地作为调查问卷发放区域,总共 14 个县级单位。2021 年 5 月到 6 月,课题组在每个县级单位随机发放调查问卷 90 份(调查问卷要求从事脐橙销售的电商店铺户主本人填写),总共回收调查问卷1190 份,剔除缺乏关键信息的问卷,最终有效调查问卷 1042 份,问卷有效率为 82.70%。
(三)模型设定
在确定变量的前提下,本文研究将电商扶贫视角下志愿服务影响农村相对贫困的基准模型墩捌绑定如下:
本文借鉴 Baron 和 Kenny①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将逐步法与 法相结合,
将电商扶贫视角下志愿服务影响农村相对贫困的中介效应模型设定如下: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模型回归
针对被解释变量为无序分类变量的实际情况,本文研究首先考虑采用 Logit 模型或者是 模型来对模型进行估计。通过 分布检验和正态性检验发现,本文研究不适合采用 Logit 模型,而 模型更为合适”。由于本文实际研究的样本量超过 1000,且前文所设定的模型(1) 并不是用来预测: 因此,理论上来说,只要模型(1) 不存在明显的异方差问题,仍然可以使用最小二乘法(OLS) 来对模型(1) 进行估计。基于此,本文研究拟同时采用 模型和最小二乘法(OLS) 来实证电商扶贫视角下志愿服务对农村相对贫闲的影响。
在实证策略的选择方面,本文研究首先对前文设定的模型(1) 进行验证。结果发现:模型(1) 的方差膨胀因子值 (VIF) 为 4.1217,显然小于 10,这说明模型 (1) 并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White 检验的伴随概率为 0.7016,显然大于 5%,说明模型(1) 不存在明显的异方差。随后,本文研究对核心解释变量志愿服务进行 DWH 检验。结果发现: DWH的统计量为 3.0319,相对应的 P 值为 0.0026,这说明核心解释变量志愿服务是内生变量,有必要采用工具变量法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有关工具变量的选择及其检验前文已经说明。在具体实证方面,依据研究方法的不同,本文研究分两大步来进行;第一步是直接采用 模型来进行实证;第二步是先不考虑内生性问题直接按照不纳入控制变量和纳入控制变量的顺序采用最小二乘法(OLS)来进行实证,紧接着,引入工具变量并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 重新进行实证,实证结果如表 2 所示。从表 2 可以发现,无论被解释变量取农村客观相对贫困,还是取农村主观相对贫困,志愿服务对农村相对贫闲的影响均显著,这也进一步说明前文研究假说是成立的。受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入城市,留守农村更多的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即便近些年来开始出现农民工返乡潮,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智力资源流失问题。随着大学生村官项目、“三支一扶”项目、特岗教师项目以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项目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大量年富力强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大学生来到农村;不仅这些大学生自身工作岗位能够为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智力支持,而且他们所提供的志愿服务直接促进了农村电商的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为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创造了条件。
同时,从表 2 中还可以发现,户主的年龄越大,越不利于家庭摆脱相对贫困,这可能是由于在当前的就业市场中存在较为明显的“年龄歧视”。户主的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家庭摆脱相对贫困,因为教育是稳定脱贫的重要推手,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基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人脉资源积累,有利于家庭摆脱相对贫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极为常见,户主自身强健的体魄是家庭摆脱相对贫困的重要前提。农户能否提供绿色、有机、生态农产品,这与户主自身对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的认识密切相关”。虽然非电商收入是绝大多数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但电商收入则可以为农户摆脱相对贫困夯实基础,因为电商交易给农户带来的是直接的货币收入。对从事脐橙产销的农户而言,劳动密集型特征突出,在家庭劳动力人数、抚养与赡养人数方面具有优势的家庭更容易摆脱相对贫困。家中的村民代表往往能够更早地获取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的支农惠农政策,有利于家庭抢抓政策优势摆脱相对贫困。能够经受市场检验的电商店铺大多可以获利,这些店铺在家庭摆脱相对贫困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电商店铺的差评和可能遭遇的山寨侵权农产品电商调查问卷,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电商店铺的发展,制约依靠电商收入的农户摆脱相对贫困。品牌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品牌投入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电商店铺的发展:不仅如此,数字化转型是电商发展的必然趋势,顺应趋势的电商店铺发展后劲更足,这两个因素对农户摆脱相对贫困都具有积极意义。数字鸿沟是农户陷入相对贫困的重要原因,提升乡镇信息化水平有利于弥合数字鸿沟,可以缓解农村相对贫困。农业技术培训可以为农户生产高品质的脐橙提供保障,科学合理的物流服务网点有利于缩短脐橙“从田间到餐桌”的时间,这有利于脐橙电商的发展,可以为农户增加收入创造条件。高水平的农村基础教育可以为高素质职业农民的培育夯实基础,高质量的农村社会治安水平可以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这些对农村相对贫困的缓解都具有显著的积极意义。
(二)稳健性检验
前文的分析表明,志愿服务能够有效缓解农村相对贫困,这一研究结论是否稳健呢?本文研究拟采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和清洗样本两种方式来进行验证。具体来说,即是:(1)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从对调查问卷中问题的梳理来看,与样本农户是否接受志愿服务密切相关的另外一个问题是“请问是否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等上门宣传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 A.否,B.是”。在实证过程中,本文研究将此问题的答案作为样本农户是否接受志愿服务的替代变量,实证结果如表 3 所示。(2) 清洗样本。《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对规模农业经营户进行了明确界定,一年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达到 100 亩及以上的可以视为是种植大户。以此为依据,本文研究以 100 亩为标准,粗略地将脐橙种植户分为脐橙种植大户和非脐橙种植大户.从对所收集的问卷调查数据来看,脐橙种植大户的数量相对较少,本文研究首先清洗掉脐橙种植大户样本,然后以剩余的绝大部分脐橙种植户样本来探究电商扶贫视角下志愿服务对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实证结果如表 4 所示。从表 3 和表 4 中的结果来看,无论是替换变量还是清洗样本,电商扶贫视角下志愿服务对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并未出现本质上的区别,前文实证结果稳健。
(三)电商扶贫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前文分析表明,志愿服务通过发挥电商扶贫政策的效应来缓解农村相对贫困,为验证这种中介效应是否存在,本文研究拟按照前文介绍的中介效应检验步骤对模型(1)、(2)和(3)进行估计,并对关键变量进行直接效应、间接效应以及总效应的分解。从表 5 中可以看出,在第二步回归结果中,志愿服务对电商扶贫政策效应的回归系数为 0.2829,且通过了 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在第三步的回归结果中,当被解释变量取农村客观相对贫困时,志愿服务和电商扶贫的回归系数分别为 0.3528 和 0.2916,且均通过了 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当被解释变量取农村主观相对贫困时,志愿服务和电商扶贫的回归系数分别为 0.2795 和 0.2021,且均通过了 1%水平的显性检验: 这充分说明志愿服务通过发挥电商扶贫政策的效应,有力地缓解了农村相对贫困。此外,从表 5 中还可以看出,当被解释变量取农村客观相对贫困时,有 0.3528 小于 0.4112,表明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的过程中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强度为 0..2916=0.0825,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重为(0..2916) /0.3528-23.38%:当被解释变量取农村主观相对贫困时,有 0.2795 小于 0.3816, 表明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的过程中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强度为 0.2829 X0.2021=0.0572,中个效应占总效应的比重为 (0.2829X 0.2021) /0.2795=20.46%。
(四)电商扶贫中介效应的作用机制检验
前文分析表明,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的过程中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但是,电商扶贫中介效应的作用机制到底是什么呢?作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脱贫攻坚战中的电商扶贫成效显著,全国各地也涌现了大量的电商扶贫典型案例。从现实来看,留守基层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他们在缓解农村相对贫困过程中,主要通过转变农户从事电商创新创业意愿、影响农户从事电商创新创业行动和提升农户从事电商创新创业成效等三个方面来发挥作用,进而更好地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产品电商数智化的趋势日益凸显”,与传统农产品电商不同的是,新时代农产品电商对相关创新创业者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这就使得相当部分农户在畏难情绪的影响下停滞不前,甚至是部分农户出现返贫现象”。在电商扶贫政策宏观效应的引导下,志愿服务可以更好地帮助农户克难奋进,有助于再次激发农户从事电商的创新创业意愿;不仅如此,在志愿服务的直接影响下,相当部分农户也会更便捷地将自身的电商创新创业意愿转化为电商实际行动并切实提高从事电商的实际成效”。国内“淘宝镇”和“淘宝村”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农户的电商创新创业意愿、创新创业行动以及创新创业成效等三个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可以显著提升区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激发农户从事电商的创新创业意愿,落实农户从事电商的创新创业行动,提升农户从事电商的创新创业成效,已经成为政府引导农户摆脱相对贫困的重要手段。
在调查问卷中,与作用机制密切相关的问题分别是: ①“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您觉得志愿服务对您在新时代从事电商创新创业意愿到底有什么样的影响? A.几乎没有影响,B.影响很小,C.一般,D.影响很大,E.影响非常大”,②“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您觉得志愿服务对您在新时代从事电商创新创业行动到底有什么样的影响? A.几乎没有影响,B.影响很小,C.一般,D.影响很大,E.影响非常大”;③“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您觉得志愿服务对您在新时代从事电商创新创业成效(如经济收入) 到底有什么样的影响? A.几乎没有影响,B.影响很小,C.一般,D.影响很大,E.影响非常大”。在实证过程中,本文将上述三个问题的答案分别作为模型 (1) 的被解释变量来实证电商扶贫中介效应的作用机制,实证结果如表 6、表 7 和表 所示。很显然,志愿服务对激发农户从事电商的创新创业意愿、落实农户从事电商的创新创业行动以及提升农户从事电商的创新创业成效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随着电商数智化趋势的日益凸显,对广大农户而言,从事电商创新创业的门槛明显提高,传统的农产品电商产销经营模式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要想在激烈的电商市场中赢得竞争的先机,必须借助外部智力支持。当然,不口否认的是,顺势而为的电商创新创业必然会给农户带来更高的收益回报,摆脱贫困自然也不是难事。在留守基层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所提供的志愿服务的作用下,相当部分农户从事电商创新创业的意愿被激发,行动也被落到实处,成效自然也会更突出;在此背景下,农户自身摆脱相对贫困也会越来越容易,甚至不少农户还会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五)区域异质性分析
通过对本文研究的样本区县进行梳理,不难发现:在 14 个样本区县中,有 6 个样本区县(奉节县、寻乌县、安远县、会昌县、瑞金市以及归县) 曾经长期是国家级贫困县,均是 2018 年以来才逐步摘帽:而其他的 8 个样本区县,虽然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农产品电商调查问卷,但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因此,以是否是国家级贫困县为依据,可以对样本进行重新划分:进一步地讲,电商扶贫视角下志愿服务对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是否存在区域异质性呢? 下文将依据中个效应的检验步骤来对模型进行重新估计,并测算国家级贫困县和非国家级贫困县关键变量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实证结果如表9 所示。从表 9 中,可以看出: 对国家级贫困县而言无论被解释变量取农村客观相对贫困,还是取农村主观相对贫困,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的过程中均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强度分别为 0..2321=0.051和 0.2198 X 0.20190.0444,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分别是 (0.2198 X 0.2321)/0.2215=23.03%和 (0..2019) 0.3117=14.2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非国家级贫困县而言,志愿服务对农村客观相对贫困和主观相对贫困的系数分别为0.4016、0.3763,且均通过 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志愿服务能够有效缓解农村相对贫困。在随后的第二步检验中,志愿服务对电商扶贫的回归系数虽然为正但却并不显著,在 Sobel检验下也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电商扶贫并不会在志愿服务影响农村相对贫困的过程中产生中介效应。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对国家级贫困县而言,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电商扶贫成效显著志愿服务能够以电商扶贫为载体,有效地推动了脐橙种植户的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衔接,有利于农村相对贫困的缓解:而对于非国家级贫困县而言,这些县级单位的县域经济整体实力较强,电商扶贫虽然有助于促进其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电商扶贫并非有效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的唯一载体。
五
研究结论及对策
在弄清楚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内在机理基础上,以重庆、江西、湖北、湖南和四川等五省市的 1042 份从事脐橙销售的电商有效调查问卷为例,同时采用 模型和最小二乘法(OLS)实证志愿服务对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并引入电商扶贫作为中介变量,进一步探究两者之间的内在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无论被解释变量取农村客观相对贫困,还是取农村主观相对贫困,志愿服务都能够缓解农村相对贫困:消除内生性问题后,志愿服务对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更为显著。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客观相对贫困和农村主观相对贫困的过程中均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重分别是 23.38%和20.46%:不仅如此,对国家级贫困县和非国家级贫困县而言,中介效应还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对国家级贫困县而言,无论被解释变量取农村客观相对贫困,还是取农村主观相对贫困,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的过程中均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分别是 23.03%和 14.24%:而对非国家级贫困县而言,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过程中则不存在中介效应。不仅如此,电商扶贫在志愿服务缓解农村相对贫困过程中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转变农户创新创业意愿、影响农户创新创业行动和提升农户创新创业成效等三个方面,且这种作用机制不存在明显的异质性。
本文研究蕴含的政策含义如下: 第一,要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需要科学引导志愿服务的发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在基层均有自身的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志愿服务更多的是他们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的“额外工作”; 因此,要科学引导他们从事志愿服务,需要从制度层面着手,将其从事志愿服务的情况纳入对其进行考核的范畴,支持、鼓励和引导他们发挥聪明才智,更好地投身农村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在此基础上,基层政府要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的专业背景进行统计分析,要根据专业背景的不同来合理调配资源,进而有效实现志愿服务与农户需求之间的精准匹配。此外,基层政府要搭建平台,为志愿服务骨干与乡村党团组织骨干、乡村振兴能人、热心新乡贤等之间的衔接创造条件,科学引导志愿服务的发展。第二,要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需要高度重视电商扶贫的作用。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高度重视对电商扶贫的认识,作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的电商扶贫在解决绝对贫困过程中成效显著,在缓解相对贫困阶段,电商扶贫的独特优势也应该被发挥,各种新型电商扶贫模式也应该得到规范发展。比如,作为电商扶贫新模式的电商直播就具有显著的高传播性、高信赖性和高保直性等特征,电商直播能够有效促进农产品电商的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在引导电商直播合法合规发展的同时,有意识地培育能够带动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网络主播。
另一方面,考虑到电商扶贫实际成效的发挥,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受电商主体自身禀赋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支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等提供志愿服务助力电商扶贫。从实践来看,电商店铺从设立到繁荣壮大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多方面的技术支持,这些都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来子以解决。第三,要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需要做好相关的配套服务工作。比如,从户主层面来看,户主需要利用各种教育机会来提升个人综合素质,需要端正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惜以确保自身的身还健康,需要高度重视对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的认识,切实为缓解家庭的相对贫困夯实基础。从家庭与店铺层面来看,需要妥善处理家庭专业经营和兼业经营之间的关系,需要采取措施及时转移家庭富余劳动力,需要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转移抚养儿童和瞻养老人的经济负担,需要积极参与村民代表等的竟选,需要在维护电商店铺正常运转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店铺差评、假冒伪劣侵权等问题的处理,需要重视店铺自身的品牌培育与店铺的数字化转型建设,切实为缓解家庭的相对贫困创造条件。从地区层面来看,地方政府还需要在乡镇信息化建设、乡镇农业技术培训、乡村物流服务网点布局优化、乡村基础教育发展和乡村社会治安等方面做出应有的努力,切实为缓解家庭相对贫困的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