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规定,对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计取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2版)》中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施工费费率山东房产政策山东房产政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再单独计算(详见附件1)。
二、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相关费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再单独计算(详见附件2)。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发布前已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费用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2版)》调整内容
2.《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调整内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2版)》调整内容
三、规费(一)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仿古建筑工程1.一般计税法下
2.简易计税法下
(二)市政工程1.一般计税法下
2.简易计税法下
附件2:《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调整内容
表7.1 建筑工程费用相关费率
表7.2 安装工程费用相关费率
表9市政工程费用相关费率
注:1.市政工程总价措施费中的人机费含量均为45%。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