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我县因强降雨导致部分山体、河道被洪水冲刷,砂石大量淤积。为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洪灾所致砂石等矿产资源监管处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降雨冲刷、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河道淤积、土地冲毁等自然灾害产生的砂石、泥土等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进行清理处置或非法开采、囤积销售。
二、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对因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河道洪水淤积、土地冲毁等因素产生的砂石、泥土等自然资源,除紧急抢修道路自用外,坚决杜绝假借工程项目名义规避许可制度,进行清理处置或非法开采、囤积销售。
三、对在灾害修复、河道清淤、土地整理等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泥土等矿产资源,由县政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组织拍卖,竞拍所得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户。
四、由所属乡镇政府负责,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以灾害自救、排险、隐患点位修复、河道清淤名义,非法开采、囤积、销售河道、土地、山洪沟积存的砂石、泥土等行为,依法没收开采、囤积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法查封、扣押、没收其专门用于开采、运输的工具设备等物,并处罚款;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对拒绝、阻碍执法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特此通告
编辑、初审 | 王航 陈珂
校 对 | 葛雪莺
复 审 | 刘芳
终 审 | 程茹 张华
总监制 | 刘波
主办单位 | 曲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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