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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九、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3-08-30 09:13: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6    评论:0    
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始建于1974年,隶属于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查施工、地质环境治理、地质技术服务等业务的一支综合性国有地勘企业。
公司坐落于美丽富饶的锡林郭勒盟,注册资本10317万元。现有在职人员263人,其中事业身份职工88人,企业人员175人。机关部室人员66人,各经济实体180人,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7人,占职工总数的56%,其中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70人,高级技师62人,技师8人,形成了由行业专家、技术核心、技术骨干等组成的梯次人才结构。拥有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岩矿鉴定岩矿测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治理工程设计、治理工程施工、危险性评估和测绘及凿井等资质。因公司发展实际和生产任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地质类专业技术员5名;

2.水工环类专业技术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自觉遵守招聘单位各项制度规定,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三)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其中野外一线工作人员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准;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无残疾;

(六)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7.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曾在其他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11.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2.其它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八)各岗位详细招聘条件见《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1.报名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8月30日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有意向求职人员,请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mr.com.cn/)、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mg9.com/)查看公告。具体报名详情,请登录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mg9.com/)下载填写见《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与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一同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47954102@qq.com。所填内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招聘的,一切责任由求职者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截至到2023年8月31日17:00,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开考比例(暂定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可低于3∶1。对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时间地点:2023年9月5日上午9:30,锡林浩特市重庆路25号锡林郭勒云盛科技企业孵化园二楼。

成绩加权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50分+专业知识100分》成绩÷1.5)×100%。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公司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我公司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成绩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地点:2023年9月13日上午9:30,锡林浩特市重庆路25号锡林郭勒云盛科技企业孵化园二楼。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专业技术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和该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在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到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班。   

3.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本简章由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6939511,15847980051   

招聘工作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9-6939509 (工作时间:08:30-12:00 14:30-17:30)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公告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地勘十公司),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下设14个行政职能科室,3个二级经济实体和1个下属子公司。现有在职职工287人。

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本地区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地质技术咨询、地质实验测试等服务工作。公司资产雄厚,科研仪器和设备先进,拥有各种较先进的物化探仪器设备、实验分析仪器、测绘及特种仪器设备。目前已形成地勘主业、地勘辅业、工程施工业、多种经营业、房地产开发业等五大产业板块,人才、技术、资本和管理等发展要素优势突出、实力强劲,形成了产业结构合理、生产经营有序、管理措施得当、监督机制健全的现代化企业新格局。因生产任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化学类专业技术员2名;

2、工勤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遵守招聘单位各项制度规定,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特殊岗位,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年龄20周岁以上,专技岗28周岁以下(1995年8月14日之后出生)、工勤岗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4日之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今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7、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曾在其他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11、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2、其它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十)各岗位详细招聘条件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起到2023年9月10日17:00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有意向求职人员,请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mr.com.cn/)、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mgdk10gs.com/)查看公告。具体报名详情,请登录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mgdk10gs.com/),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下载填写《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与本人学历查询结果(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一同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47097314@qq.com,所填内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招聘的,一切责任由求职者本人自负。

2.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3年9月11日17: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开考比例(暂定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可低于3∶1。对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时间地点:2023年9月15日9:30,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东段路北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楼512会议室。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专业技术类岗位=(《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成绩÷1.5)×100%;工勤岗=(《公共基础》成绩÷1.5)×100%。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公司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我公司网站上公布。

2. 资格复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3.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 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9月25日上午9:30,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东段路北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楼512会议室。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术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技能工勤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和该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在内蒙古地勘十公司官网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到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5952298

(六)招聘工作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6-595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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