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为国民经济中各行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发展、体现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产业。
据海关统计显示,据海关统计显示,2023年1至5月,机械工业累计进出口总额4466亿美元,同比增长7.1%。其中,进口1185亿美元,同比下降14.8%,出口3281亿美元,同比增长18.1%,贸易顺差2096亿美元。
RCEP成员国是我国机电产品重要的出口市场,尤其是在工程机械、电工、石油化工、冶金设备等领域表现突出。我国机械行业对RCEP区域成员国投资活跃,工程机械、冶金成套装备、石化成套装备和汽车工业积极“走进”东南亚国家。
◆ 促进对RCEP成员国机电产品出口。
东盟是我国机械工业第一大贸易伙伴,与RCEP成员国共享区域内贸易便利化和优惠原产地规则等待遇,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对东盟等RCEP成员国的机电产品出口。
◆ 促进中高端原材料进口。
韩国和日本是我国钢材进口的主要来源地。RCEP进一步削减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了我国从日韩进口中高端钢材的成本,促进部分中高端钢材的进口。
◆ 促进成套装备“走出去”。
东盟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主要集中在运输、电力和电信领域。机械行业可与钢铁、原材料、电力及建筑等上下游产业整合,在EPC总承包、技术输出、设备制造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我国在特高压、核电、装备供应、运用维护、技术标准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带动成套装备“走出去”。
◆ 促进机械行业转型升级。
我国机械行业技术水平与欧美日韩等国仍有一定差距,部分关键零部件还依赖日韩进口。RCEP将倒逼我国机械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发掘两种资源,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机械行业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日本和韩国分别是我国机械行业第四和第五大贸易伙伴,且一直存在贸易逆差。RCEP在深化中日韩经济贸易合作的同时,也加剧了三国在机械行业的产业竞争。
◆ 中日竞争
我国从日本进口的大宗机械产品包括电工电器(短路保护器、低压电器、蓄电池和变压器)、汽车及零部件(整车和零部件)、仪器仪表(普通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实验分析系统光学仪器和电子测量仪)、通用机械基础件、机床、农机、印刷包装机械、工程机械等。RCEP实施后,我对日进口单工位组合机床产品的税率由8%降为零,仪表由8.4%-10%降为零,农用机械将由基准税率4%-7%降为零。
我国对日本出口以加工贸易或中低端产品为主。
◆ 中韩竞争
机床:韩国是我国第四大机床进口来源地,对韩贸易处于逆差。韩国机床以中档为主,加工中心和数控车床具有明显优势,出口率达40%。
农机:韩国通过合资或独资形式在华建立了多家农机整机组装厂,一般只采购韩方零配件。RCEP实施后,进口韩国零部件关税下降,在华韩企从韩国进口零部件、在中国组装的模式将进一步巩固。
重型机械:中韩在矿山机械及物料搬运机械上双边贸易保持平衡,但冶金机械中方逆差较大,我国主要进口韩国金属轧机用轧辊、拔丝机和轧制零件等。
模具:韩国在中高档模具上有优势,我国在中低档模具方面有一定优势。
机械行业企业需充分发挥我国国内市场、产业链完整的优势,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 加强标准化建设。企业要加快装备质量和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把握国际标准化规则,自主开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参数指标对比分析、优化、试验验证以及标准互认支撑技术研究。参与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制定,推进计量校准结果和认证认可的互认采信。
▶ 推动优势产业和全产业链走进RCEP。汽车、发电输变电设备、工程机械、机床、食品包装机械、橡塑机械等是我国优势产业,相关企业应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度开拓东盟市场。深挖东盟基础设施市场,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推进全产业链“走出去”,建设基础设施精品工程、示范工程。
▶ 善用规则保护行业合法权益。支持行业协会搭建信息支撑与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重大风险预警,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贸易救济。企业要利用好国家和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平台,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