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米粮小学
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米粮小学将对所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请有意参予的单位前来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大宗原材料为以下项目: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肉、禽蛋、蔬菜、水产、豆制品、半成品、水果等食品。
以上项目要求能做到日配送。
二、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一)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大豆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三)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四)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五)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六)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七)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持有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3.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复印件。
2.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3.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等;
4.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陈述;
5.以往相关供货案例及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其它供货商需要说明的情况。
7.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五、保证金:
1.中标后向米粮小学总务室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二千到一万元不等的质量保证金,(存入学校食堂指定账号)。
2.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六、开标与定标:
1.由膳食委员会召开各个经销商的报价比对会议。
2.评标方法:我校膳食委员会招标小组采用同种质量比价格的方法,根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择优选择各项目若干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并由许书记参与监督。
3.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七、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附中食堂食品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定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如遇大米、油、副食品等食品市场价格上浮和下降,供货单位供货之前需向学校说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如供货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学校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学校有权通知供货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3.本次供货的合同起始时间为 2023年9月1日起,合同期为一个学期。
4.合同期满后,对学校比较满意的供应商,可根据食堂要求延长合同期一年。由食堂提出申请,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核准后,续签合同。
5.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学校食堂管理小组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时间与地点:投标及上交资料时间:2023年8月31日 上午10点截止;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上午11点。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15086758365
九、其它:
1.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本文件内容由学校食堂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市大足区米粮小学
2023年8月30日
供稿 | 总务室
审核 | 谭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