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本地交流群
让城市更温暖
让生活更精彩
来源:县市监局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防范化解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创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罐头、餐饮食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食糖、粮食加工品、糕点、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共251批次,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果合格241批次,不合格10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嘉县江北华英小吃店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嘉县岩头镇瞿飞华水产店销售的河虾(淡水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嘉县瓯北街道果尚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永嘉县江北阿丽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嘉云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永嘉县桥头镇联勇超市销售的小台农芒,吡唑醚菌酯、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桥一农贸市场董会萍销售的罗氏沼虾(淡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永嘉县乌牛街道叶爱月食品店销售的香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永嘉县桥下镇万润超市销售的精品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永嘉县桥下镇祖叶水果店销售的小台农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早安永嘉粉丝群来啦!
扫码加小编微信,拉你入群!
早安永嘉
广告联系:180-5888-0237(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