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万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食堂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15
项目名称:万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食堂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记录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税收月份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月度或季度零申报表};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提供;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证明函)至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