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北欣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起动机、发电机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河北欣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起动机、发电机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9月 7日- 9月8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7-7686803
通讯地址:河间市城垣东路3号河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9月 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
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 月 7 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河北欣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起动机、发电机再制造项目 | 河北欣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 | 河北中恒光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提取码2tij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