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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小西街办公楼公开招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日期:2022-05-25 09:16:5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85    评论:0    
核心提示: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称: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小西街办公楼公开招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2﹞035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小西街办公楼公开招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位于肃州区小西街9号的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商铺等一处综合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租赁期限3年,该办公楼建筑面积3657.99M2,占地面积1040 M2。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近期出具的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截图均可);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络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自行获取

帐 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自行获取

投标保证金:小写:¥5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应当从基本账户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应当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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