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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服务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
法律顾问单位应当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为集团本部及各二级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日常各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一般的口头及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包括法律可行性分析和风险分析等。
②协助各企业对一般性合同、重大/疑难/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购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查和修改,严格约定各项条款。
③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各企业拟定重要、常用合同范本并及时更新。
④按照各企业要求,对各企业日常事务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根据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⑤就各企业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根据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各企业拟定并审核相应的基本管理制度,协助各企业建立并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并每年定期召开法律培训。
⑦应企业要求,参与重大事项的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⑧应企业要求,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⑨对企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对已经发送的纠纷提供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⑩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的工作。
总法律顾问单位在满足以上服务内容的基础上,还需履行以下职责:
①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列席党委会、董事会有关会议,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定期向集团董事会提交年度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②参与集团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集团及所出资企业法律及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制度;
③指导下属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
④对集团及所出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企业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⑤就集团及下属企业有项目及境外单位涉及的复杂法律、合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亚洲地区及非洲地区)。
⑥协助起草、审核、修改与现有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的备忘录、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
⑦就集团及下属企业境外单位在运营与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⑧协助起草、审核、修改与就集团及下属企业有意接触的境内外项目有关的备忘录、前期合作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
⑨就集团及下属企业有意接触的境内外项目所在国的一般性法律环境研判和投资风险点分析提出法律意见。
注:专项诉讼案件法律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具体服务指派可由招标人直接委托顾问单位或另行指派其他单位。
2.5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将分为2个标包,其中标包一的中标单位将确定为总法律顾问单位;标包二的中标单位将确定为法律顾问单位。
具体划分标包要求如下:
标包一(总法律顾问):服务企业主要集团本部及集团所属企业子分公司、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源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二零八地质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六零七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南江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地矿建设 (集团 ) 有限公司等,主要涉及传统地质产业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
标包二(法律顾问):服务企业主要包括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重庆市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所属子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主要涉及上市并购和投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若同一投标人两个标包综合排名均为第一时,则该投标人优先推荐为标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标包二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2.6 最高限价:标包一最高限价金额为:30万元/年;标包二最高限价金额为:10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且年检合格。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邮箱:wang.js@cqls-bv.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收到资料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回复报名确认书,投标人回传报名确认书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9:30至 2023年10月25日10:00。
递交地址: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云柏路2号联盛大厦2开标室)。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00。
开标地点: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云柏路2号联盛大厦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综合科研办公楼5楼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人:王缙身、李倩 |
电话:023-63110875 | 电话:023-61896023 |
邮箱:/ | 邮箱:846921088qq.com / wang.js@cqls-bv.com |
下面是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