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军身为司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法违法,执法犯法,退而不“休”,利用原职务影响力充当司法掮客,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践踏法律秩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赌博;滥权妄为,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李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