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驻广州领事馆总领事达瑞西表示
多年来中国一直是伊朗最大贸易合作伙伴。两国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不断推进,民间交往日渐繁盛。仲裁作为世界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能公平解决贸易投资纠纷、护航世界各国经贸交流。增进中伊仲裁界的交流与合作,对于双方都有重大的意义。此次《南沙共识》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中伊两国仲裁制度的发展。
伊仲秘书长阿布里萨米博士表示
伊仲成立于2002年,是伊朗规模最大、成立最早的仲裁机构。伊仲十分赞成《南沙共识》的理念,在这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双方作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构和组织,在促进全球贸易投资定分止争、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区域与世界各国经贸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希望伊仲与广仲未来加强合作,为双方经贸往来与国际争议解决提供优质仲裁服务。
广仲主任陈思民表示
中国与伊朗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感谢伊朗驻广州总领事馆和伊仲一直以来对广仲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互联网仲裁标准等方面创新举措的认同与支持。近年来广仲坚持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理念,将古老的法律与最先进的互联网技术相结合,持续提升仲裁服务水平。希望双方以此次签订《南沙共识》为起点,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共同为国际仲裁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双方表示,此次签订《南沙共识》是新的起点,未来双方将加强沟通、增进信任,不断巩固和扩大交流成果,努力开创中伊仲裁合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