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大会9月2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品质安全法。会后全省人大常委会法治工作执委会经济法室部长岳仲明就农产品品质安全法的几方面主要内容就行了说明。
现行农产品品质安全法是2006年制订的,2018年对某些条款进行了修正。2018年,全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农产品品质安全法执法检测时,建议抓紧修订农产品品质安全法。全省人大代表提出更改农产品品质安全法的提案。更改农产品品质安全法纳入十三届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1年10月,由国务院呈请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大会初次审议了农产品品质安全法修订草案。2022年6月,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大会对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2022年9月2日,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大会表决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农产品品质安全法。更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压实农产品品质安全责任。将农民列入监管范围,明晰渔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必须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品质安全负责,地方政府必须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品质安全工作负责;推进收贮运环节监管,明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生产者等的测试、合格证明查验等义务;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农产品销售的新方式,规定了网路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货运的生产经营者的品质安全责任。
二、强化农产品品质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订。明晰推行源头整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基本原则,确立农产品品质安全风险检测、评估机制,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理。同时,指出农产品品质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农产品质量检测费用,逐步明晰农产品品质安全标准的内容,并确保严苛推行。
三、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举措。坚持源头整治农产品质量检测费用,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机制,对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科学合理使用林业投入品提出明晰要求,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内部品质控制;明晰存储货运环节的监管要求,避免对农产品引起二次污染;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机制和溯源管理体制,加强农产品品质安全意识,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责任可明确。
四、加强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督管理。明晰渔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委的监管职责,建立随机抽验模式,并明晰采集样品必须依照市场售价支付学费。同时,指出渔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委应该强化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推行全程监督管理协作体系,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对农产品品质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五、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罚款力度。与乳品安全法相衔接,增加了对违规行为的罚款力度,并对做好处刑衔接作了规定。之外,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民规定了较轻的罚款,既起到威慑作用,又兼具农民的发展状况,引导农民规范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