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和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三)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四)竞得人须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五)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六)本项目用地只接受联合竞买,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为2家,联合竞买申请人须签署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地块协议并在申请竞买时提交,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分配比例、出资比例及各成员间的权利、项目建设职责、连带责任、退出机制等内容,并承诺作为共同的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
在项目用地出让及建设期间,联合体成员作为共同的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共同承担所出让土地的各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土地合同签订、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管理费、开竣工违约、土地闲置等内容。
(七)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该项目100%的建筑面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转让;项目用地竞得人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八)本次出让用地竞得人需承担无偿移交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责任,具体要求按该地块的产业监管协议执行。
(九)本次出让宗地涉及油气管线建议安评范围,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要求执行。
(十)本次出让宗地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2年内开工,5年内竣工。
(十一)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本次出让用地建筑功能指标及产权要求如下:
1、本宗地规定建筑面积研发用房(含15000平方米无偿移交政府的创新型产业用房)61870平方米、商业3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30平方米
2、以上建筑物均不得转让。
四、产业监管要求
1.乙方应在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统计关系归属地迁移至深圳市罗湖区。乙方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统计关系归属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土地出让年期内不得变更到深圳市罗湖区以外地区。
2.投产时间: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半年内投产。
3.投资强度:乙方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地价)不低于4亿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03吨标准煤/万元。
5.产值(总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规模:乙方自签订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纳入罗湖区统计的产值规模不低于19.7亿元(大写:壹拾玖亿柒仟万元整),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纳入罗湖区统计的产值规模不低于75.11亿元(大写:柒拾伍亿壹仟壹佰万元整),前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纳入罗湖区统计的产值规模不低于156.38亿元(大写:壹佰伍拾陆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6.税收规模:(1)乙方自签订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在罗湖区的纳税额不低于0.79亿元(大写:柒仟玖佰万元整),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在罗湖区的纳税总额不低于3.01亿元(大写:叁亿零壹佰万元整),前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在罗湖区的纳税总额不低于6.26亿元(大写:陆亿贰仟陆佰万元整)。
(2)自签订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的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保证每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在罗湖区的纳税总额不低于0.3亿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3)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满5个完整会计年度后,自第6个会计年度开始起计算,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乙方在罗湖区纳税总额累计不低于2.5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4)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满5个完整会计年度后,自第6个会计年度开始起计算,2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乙方在罗湖区纳税总额累计不低于12.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万元整)。
7.产权归政府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等建设移交责任:乙方需承担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责任,以罗湖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为准,该部分创新型产业用房需无偿移交给政府,并按照政府要求协助罗湖区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8.实缴注册资本:乙方在土地出让年期内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9.关于代建:若本项目由罗湖区人民政府确定代建公司统一建设,代建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按照罗湖区人民政府要求配合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联建代建工作顺利推进,并严格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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