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名单公布后,公众如发现以上组织仍开展活动的线索(如活动场所、负责人),可以向依法负责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民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v/)、“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等平台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上述名单公布后,公众如发现以上组织仍开展活动的线索(如活动场所、负责人),可以向依法负责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民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v/)、“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等平台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