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若干措施
正确把握包容审慎监管的基本要求,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建立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四新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者放任自流。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预留一定的观察期,出现问题要及时引导和处置。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地方隐性壁垒,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选择、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实施“一照多址”改革,允许需要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备案多个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市场准入更加宽松便捷。
(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海南e登记”系统,将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及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事项纳入“海南 e 登记”系统,实现“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办理不超过0.5个工作日,印章刻制和发放及新设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等不超过0.5个工作日(同步办理)。
(三)建立新经济领域企业监管制度
1.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尝试对新设立新经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给予1至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加强对新经济企业的调研、指导和服务,找准企业痛点,强化政策引导。除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外,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给企业留足成长空间。
2.建立企业“容错”机制。在新经济领域实行“容错”管理,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实际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行政指导加责令改正的方式督促其修正错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3.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企业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变更登记,通过行政指导仍未改正的,对其依法采取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
4.不扩大“双随机”抽査范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监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对新经济领域企业实施定向抽查,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
(四)促进新经济企业诚信自律。加强与行业协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推动实施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守信主体“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监管服务措施,积极营造新经济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
(五)培育新经济企业品牌。针对新经济领域企业发展特点,加大新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培育与保护的指导和培训,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运用商标品牌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大对新经济企业在创品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及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六)拓宽新经济广告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广告效应引导生产和消费,支持新经济领域商品(或服务)通过广告提升市场美誉度;在全县、各乡镇等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对新经济领域出现的广告宣传难点问题,开展行政指导,送法上门,答疑解惑,助推新经济企业快速发展。
(七)培育良好的网络消费市场。梳理和清洗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整合多重数据资源,实施科学分类建档,深化与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协作,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跨区域协作,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八)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探索搭建消费者、经营者,监管部门互动的消费市场服务平台,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开辟互联网经济体“绿色通道”,定期上门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帮助建立售后服务保障机制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促进新型消费方式健康发展。
(九)拓展信用信息服务功能
1.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新经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示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守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推进数据合法有序开放。向征信机构、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经济市场主体开放共享信息,支持鼓励新经济市场主体研发信用产品,实现信息及信用产品的互惠互补。
(十)以新执法理念主动服务新经济发展。积极适应新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包容性管理和审慎性执法,变“事前设限”为“事中划线、事后监管”,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指导转变。
(十一)积极探索新经济包容性管理。积极接纳并包容对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除督办、投诉举报、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外,减少对新经济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不轻易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建立和完善新经济领域监管执法体系。对出现的新技术、新组织、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经常调研指导,依规依法规范,多出“指导意见”,慎出“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体系,为新经济企业发展留足成长空间。
来源:白沙县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