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产业领军企业人才自主认定管理办法》(晋委人才〔2023〕16号)有关规定,产业领军企业必须是注册地址在我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且当年度在我市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4341”现代产业体系民营企业。现将我市2022年度产业领军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或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19日
电 话:0595-85671348(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595-85633128(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jjrc85661234@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4楼)、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3楼)
附件:
1.2022年度晋江市产业领军企业名单
2.2022年度晋江市纳税额超1000万元非“4341”现代产业体系民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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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办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
供稿:叶志钦
初审:张志山
终审:吴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