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者前往林锦锐牙医诊所拔除下颌右侧及上颌右侧两颗智齿。手术过程中,患者右侧口角遭遇持续至少5分钟的强力拉扯,随后发现口腔及面部多处烧伤,其中包括一处3级烧伤。
这起医疗事故不仅给患者带来身心的双重创伤,更暴露出牙科医疗实践中存在的隐患。患者术后不得不辗转多家医院,在全身麻醉下接受整形外科手术。
01 手术过程异常,患者初现不适
患者接受局部麻醉后,右侧脸部感到麻痹。手术期间,患者明显感觉到右侧口角被强力拉扯,整个过程持续了至少五分钟。
这种情况下,通常意味着手术操作可能出现异常。然而,涉事牙医未能及时察觉这些异常信号,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为后续的事故埋下伏笔。
02 术后发现烧伤,处理方式遭质疑
下颌智齿被拔除后,林锦锐为患者伤口涂上凡士林,然后继续拔除上颌智齿。手术结束后,患者发现右侧口角和嘴唇出现压痕。
面对患者的疑问,牙医解释称该处被烫伤,可能是手术用手机(牙科手机)在进行手术期间过热所致,并声称伤口约两至三星期后可自行愈合。
值得注意的是,牙医及护士仅在伤口涂抹凡士林,未进行其他实时伤口处理。当患者要求提供皮肤科或其他相关专科医生的转介信时,这一请求也未能得到满足。
03 正规医生诊断,伤情远超预期
离开牙医诊所后,患者立即自行前往附近的余姓皮肤科专科医生处求诊。正规诊断结果显示:患者右下唇和右颌角为二级烧伤,伴有水泡和糜烂情况。
同日晚上,患者到律敦治及邓肇坚医院求诊,医生诊断其右侧口角、面部和颊黏膜二级烧伤,并将其转介至玛丽医院整形外科。伤情的严 重性远远超出了牙医的“两至三周可愈合”的预期。
04 事后补救措施,为时已晚
手术次日,林锦锐通过其诊所经理跟进患者情况,试图安排其立即接受皮肤科专科治疗。然而,此时患者的伤情已经进一步恶化。
同日,余姓皮肤科医生为患者伤口敷药时,发现一处呈现灰色坏死区域的3级烧伤。余医生随即转介患者至陈姓整形外科医生,陈医生表示需要观察伤口复原进度,再判断是否进行手术修复。
05 漫长复原过程,患者身心俱疲
8月13日,陈姓整形外科医生建议患者进行手术以助伤口愈合。三日后,患者改向刘姓整形外科医生求诊,并于8月23日在全身麻醉下进行伤口清创手术及缝合伤口。
患者两日后出院,但完整的复原过程仍然漫长。根据牙科纪录照片,患者受伤位置有一个椭圆形伤口,呈压痕状态,失去了相当于正常情况下近乎整层厚度的唇红组织,至少涉及表皮层和真皮层。
8月3日拍摄的坏死组织照片显示,该伤口无法达到初级愈合阶段,必须借助切除疤痕或移植皮肤等外科手术才能复原。
06 责 任认定,行业敲响警钟
牙管会秘书一方的医生指出,导致烧伤的可能性有多种:手术钻故障过热、钻针未扭紧在卡盘上,或面颊软组织未被口腔镜或其他面颊牵开器适当牵开。
牙管会认为林锦锐没有采取基本的预防措施,罔顾妥善治疗及护理病人的责 任,导致患者的嘴唇及面部受伤,其行为严 重低于注册牙医应有的专 业水平。
基于这些认定,牙管会刊宪裁定林锦锐犯有不专 业行为,并向他发出警告信。这一处分不仅是对个别牙医的惩戒,更是对整个牙科行业的警示。
医疗事故鉴定医生指出,牙科手术中设备过热可能由多种因素导致:手术钻故障、钻针安装不当,或面颊软组织没有被适当牵开。
这起事故引发了对牙科手术安心标准的重新审视。牙管会的裁决向所有牙科从业者发出明确信号:任何对基本预防措施的忽视都是不可接受的失职。
行业组织正在推动更加严格的操作规程培训和监 督机制,确保每一位牙医都能恪守专职责,让患者能够安心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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