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价格信息指南(2026 年)》已由市发改委正式印发,公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及公益服务价费标准。居民用水按年用水量分三档,综合水价分别为 4.05 元、5.80 元和 8.79 元 / 立方米;居民用电按年用电量分三档,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峰时 0.617—0.977 元 / 度,谷时 0.307—0.487 元 / 度;居民用气按年用气量分三档,价格为 3.00 元、3.30 元和 4.20 元 / 立方米。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价格的,水价 4.32 元 / 立方米,气价按居民第一阶梯标准执行。(素材来源:上海黄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