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深谷的65%下浮到山东尖峰的100%上浮,一张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电价“晴雨表”已徐徐展开。
进入2026年,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峰谷电价已成为引导电力消费、调节供需平衡的关键政策工具。近期,多个省市陆续公布了最新峰谷电价执行方案。
不同地区结合各自负荷特点,设计了差异化的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为企业用电策略与储能项目经济性评估提供了重要的价格信号。
01 华东:负荷中心,时段精细
华东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活跃、用电负荷最集中的区域,其峰谷电价政策体现了**精细化管理和需求侧响应**的导向。
-江苏省为工商业两部制用户设置了五段式电价:在18:00-20:00设立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上浮20%;峰时段上浮比例高达80%;谷时段下浮65%;并创新性地设立了深谷时段,在特定时段给予20%的下浮。这种设计旨在平滑晚间高峰,并鼓励在深谷时段消纳过剩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上海市的政策更为注重节假日调节。其在尖峰时段(19:00-21:00)上浮20%,峰时段上浮70%,谷时段下浮65%。最引人注目的是其深谷时段政策:在元旦等节假日的0:00-6:00及22:00-24:00,电价下浮幅度高达90%,为储能和柔性负荷提供了巨大的套利空间。
-浙江省的峰谷时段划分体现了其“双峰”负荷特点。尖峰时段设置在9:00-11:00和15:00-17:00**两个白天高峰,上浮20%;峰时段上浮70%;谷时段下浮65%。这精准匹配了工商业白天的生产高峰。
-山东省的价格波动幅度最为显著。其尖峰时段(16:00-19:00)电价上浮比例达到100%,峰时段上浮70%,而谷时段下浮70%。同时,山东创新性地在午间11:00-14:00**设置了深谷时段,下浮90%,这极大利好于光伏大发时段的电力消纳与储能充电。
02 华南:气温联动,灵活响应
-广东省(以珠三角五市为代表)推出了与**气温联动的动态尖峰电价机制。规定在日最高气温≥35℃时,将11:00-12:00和15:00-17:00设为尖峰时段,电价上浮25%;峰时段上浮80%;谷时段下浮65%。这一机制直接将电价与空调降温负荷挂钩,以价格信号抑制极端天气下的用电高峰。
-海南省作为新兴经济特区,其峰谷结构相对稳健:尖峰时段上浮20%,峰时段上浮70%,谷时段下浮65%,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思路。
03 华中:聚焦晚峰,结构清晰
-湖南省的峰谷政策聚焦于晚高峰调节。其尖峰时段设置在**18:00-22:00**,覆盖了晚间负荷高峰,上浮20%;峰时段上浮70%;谷时段下浮65%。结构清晰,旨在引导用户错开晚间集中用电。
04 趋势解读与策略建议
从各地政策可以看出几个清晰趋势:
- 时段划分日益精细化:从简单的峰、平、谷三段,普遍发展为包含尖峰、深谷在内的多段式,甚至出现山东午间深谷、广东气温联动等创新机制。
- 价格激励力度加大:尖峰时段上浮比例普遍在20%-100%之间,深谷下浮可达90%,峰谷价差显著拉大,为储能、需求侧响应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商业机遇。
- 与系统特性紧密耦合:各地政策均充分考虑了本地负荷曲线、可再生能源出力特性(如山东午间光伏大发)和极端天气影响(如广东),使价格信号真正服务于本地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经济运行。
给市场主体的建议:
工商业用户:需重新审视自身用电曲线,利用价格信号优化生产排班,并积极考虑配置分布式储能或接入虚拟电厂,将用电负荷从高价时段向低价时段转移。
储能投资者与运营商:山东、上海等地巨大的峰谷价差为独立储能或用户侧储能提供了明确的经济性测算基础。投资决策需紧密结合当地最新的时段划分与浮动比例。
政策制定者与研究者:各地政策的多样化为比较研究提供了丰富样本,如何评估不同政策的执行效果、进一步优化时段与浮动设计,是下一步的重要课题。
(本文信息基于近期已公布政策整理。电力市场处于动态调整中,实际执行请以当地电网公司或政府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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