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村,就是今天的奉贤青村镇,如雪的吴盐就出于此。“穷海”是指今天宝山至九团一带,这里的海水不成盐,所以叫“穷海”。而自川沙至一团就能出盐,南汇沙嘴及四团一带出盐最多。
进入明代以后,上海制盐的环境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一方面,由于海岸线东移,沙堤壅隔,加上修筑海塘,咸潮离岸日远;另一方面,由于长江口逐渐向东南方向延伸,江水的冲淡作用使沿海海水含盐浓度下降。这造成上海地区的盐业产量逐渐下降。根据学者张忠民的估计,明中叶时盐产量在2000万斤左右,而到明末已经不到1500万斤。1957年,在浦东曾发现一方万历三十五年(1607)《瞿心畴墓志铭》,其墓文亦称本乡“有煮海之利”,每年盐课达千余金,后来因为海水变淡,咸潮日远,盐场南徙,“煮盐者大半亡去”,可见海水变淡给盐业生产带来了致命性影响。
明代上海盐业是由“两浙都转运盐使司”所辖松江分司管理。“两浙都转运盐使司”是负责整个江南地区盐业管理的机构。都转运使是最高长官,下辖嘉兴、松江、宁绍、温台四个分司。松江分司下辖浦东、袁浦(即袁部)、青村(即青墩)、下砂、下砂二场、下砂三场、天赐、清浦等八个盐课司。上述八司中,青村、袁浦、浦东皆位于华亭县,下砂诸场等属上海,清浦属嘉定,天赐属崇明。同时,朝廷派监察御史对盐政进行监督。前文我们就提到,王圻曾担任长芦盐场的巡盐御史,巡盐御史逐渐成为各地实际上的盐政最高管理者。
明代盐业在国家财政中地位重要,如万历时户部尚书李汝华所言:“国家财赋,所称盐法,居半者盖岁计,所入止四百万半属民赋,其半则取给于盐策。”为了确保盐业生产,从朝廷到地方都根据不同时代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章制度自然越来越烦琐,层层叠加,翻检麻烦,引用困难,编纂规章汇编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这就是“鹾规”,“鹾”,即盐的别名,“鹾规”即由都察院、盐法道、运司等官员汇辑盐政相关的规章条例而成,这些条规取材自诏令、奏议等公文。目前能查到明代两浙地区最早的鹾规是《盐政一览》,是由永乐年间主持松江盐运分司的崔富旁搜博采编成的。
更全面的就是盐政的志书,当时称盐志,或鹾志,除了收录鹾规外,还包括官署位置、职官表、诏令奏议、艺文传记等方面。《两浙盐志》就是嘉靖十六年(1537)由两浙巡盐御史刘仕贤所创,是两浙地区第一部盐政志书。
两浙地区的盐政“鹾规”,有巡盐御史许天赠编于万历五年(1577)至七年的《行盐事宜》,还有巡盐御史韩介编于万历的《两浙鹾规类略》,这也是第一本以“鹾规”命名的盐业政书,编于万历十八年,后经牛应元(万历二十年)、王立贤(万历二十二年)、袁九皋(万历二十六年)、温如璋(万历三十三年)历任巡盐御史多次订补。另外,万历三十七年(己酉)至万历三十八年(庚戌),时任巡盐御史的韩浚又根据任内文书编成了《酉戌沿革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