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支:润建股份
当时是很看好这只股票的,4月29日尾盘卖出500股,主要是要取点钱五一备用。这只股票卖出后7个交易日涨了60多个点。
(96.5-58)/58=0.6637931034。300000*0.66=198000。这支股票差不多少赚20万。
温馨提示(免责声明):文中所提股票和买卖点仅为复盘过去交易所用,不构成投资建议,切勿根据本公号内容买卖股票。
做投资的朋友大多都知道,之前某博主在网络上公开其交易记录,后来被监管局认定为操纵市场,反向交易,罚了很多钱。所以以后我的股票没有卖出之前,我不会公开交易记录,防止说我找人接盘什么的,望众知悉。不知道的,感兴趣的朋友搜索“金永荣被罚”。
★以后所有的文章都适用。
附:金永荣(雪球“金法”)抢帽子操纵案|精简要点总结
一、案件基本情况
1. 主体:金永荣,雪球大V“金法”,粉丝超10.7万,还在淘股吧、公众号、小红书输出内容,参加实盘比赛积攒影响力。
2. 行为模式【抢帽子交易操纵】:2024‑09‑02至2025‑04‑16
- 在雪球公开发帖评价、推荐32只股票;
- 控制5个账户(本人普通+融资、本人另一券商账户、两位亲姐姐账户);
- 荐股当日/次日大量反向卖出,总交易金额6.31亿元。
3. 监管认定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当事人自述自己实际只赚2000多万,认为亏损未被抵扣、计算虚高,申辩未被采纳。
二、当事人主要申辩&监管驳回逻辑
当事人申辩要点 监管核心驳回理由
只是散户,没有市场影响力 雪球单篇最高阅读808万,粉丝10.7万,大量粉丝跟随交易,具备明显影响力
发帖只是复盘记录、交流学习,不属于荐股 帖文传递买卖信号,引导投资者,属于公开荐股;文末“不构成投资建议”只是形式免责,不能豁免违法
有做T、也有买入,不全是发帖就卖,不是操纵 核心是公开点评推荐后,短期反向卖出,中间做T、少量买入不改变抢帽子操纵定性
已经主动披露持仓、卖出计划 事后披露、部分披露,不是抢帽子操纵的法定免责事由,不能抵消违法行为
姐姐账户资金是她们本人的,不是恶意对倒 实际控制操作账户,不管资金是谁的,都属于控制账户组
违法所得应该扣除亏损、行情波动亏损 证监会执法口径:按荐股后反向卖出对应盈亏计算,不扣后续股价回调亏损,不采纳“整体账户盈亏”算法
三、最终处罚结果
1. 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
2. 同等金额罚款:4162.39万元;罚没合计约8324.78万元;
3. 3年证券市场禁入:禁入期不得从事证券交易,也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