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测行业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守门员”,作为判别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技术判官”,在工程建设环节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但是,在现实当中,对于工程检测行业真正重视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没有几个。都只是表现在口头重视上,在关键的工程检测费用合理确定、保障工程检测招投标“合理”市场化竞争、充分尊重和采纳工程检测单位的科学检测结果等方面,做的是“不够不够的”。
所以,在实践当中,工程检测数据造假、出具虚假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质量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已经成为工程行业的一个“毒瘤”。
严重影响了对工程质量的把控,不要说打造“品质工程”,很多项目能不能有个“十几二十几年”工程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从很多媒体曝光工程或者出现质量事故工程就可以窥见一二。
◆出现工程检测行业乱象,主要原因在哪里?
(一)工程检测费用越来越低。
这个可以说是主要原因和首要原因。目前工程检测单位越来越多,工程规模在萎缩,地方财政越来越困难,建设单位项目自己保障越来越困难。
在这种现实状况下,工程检测服务招标控制价越来越低,叠加工程检测单位生存危机,在低限价基础上,拼价格、拼服务保障,恶性竞争恶性内卷,遵循先抢到业务原则,导致很多工程检测业务中标价格,远远低于企业的运营成本。
“劣币驱逐良币”,说的就是工程检测行业。经常以低于企业成本中标,必然以千方百计降低投标承诺减少企业投入,比如检测人员数量和主要人员“书面不变更”而“实质上变更”;
必然以“偷工减料”来减少企业投入,比如试验检测频率不按规定频率检测,纯粹“弄虚作假”造虚假检测报告来减少企业投入。
工程检测行业的恶性内卷,导致种种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都必然离不开相关单位、部门的“配合”。
比如实际检测人员数量和主要检测人员,与投标承诺不符,如果没有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部门的“配合”,是无法实现这个“偷天换日”计划的。
又如工程检测数量和工作量的“偷工减料”,如果没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部门的“视而不见”也是无法实现的。
正是有了工程检测行业的恶性内卷竞争,才有了被很多单位部门“拿捏”的把柄,这也算是很多工程检测单位的悲哀和无奈吧。
(二)工程施工单位各个具有“百般神通”。
工程施工单位在现在,也是一个苦逼的现象存在。工程施工行业,目前也是竞争日趋白热化,近乎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在利润微薄的工程施工行业,在恶性竞争的工程施工行业。必然会有很多施工单位,为了所谓的企业利润,可以说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
施工单位最简单最直接的手段,就是用“黑钱”来“通关打怪”。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用“黑钱”腐蚀工程检测单位人员;如果工程检测单位坚守原则,施工单位还可以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部门来施压,总有一个部门会让检测单位“无法招架”。
(三)很多工程检测单位在搞“快钱”。
很多工程检测单位从成立之初,企业经营理念可能就已经“走歪走偏”。因为这些企业的老板,可能就是为了在基础设施大建设周期中,怎么样来捞一桶金?
这种工程检测企业,肯定不是一家两家,具有一定的比例。而且这种工程检测企业,往往是工程检测行业恶性竞争的推动者。
工程施工单位碰到这种检测单位,那肯定是“祖坟冒黑烟”了。这种检测单位,不仅仅是工程施工单位确实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时“敲诈”一笔“摆平费”;甚至是会捏造伪造质量检测报告,无中生有来敲诈施工单位,来搞快钱。
(四)工程行业不景气。
工程行业不景气,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最直接的就是,人才的流失,不光光是工程检测行业,更是工程全行业的普遍现象。
工程检测行业的恶性内卷竞争,导致工程检测行业普遍性的“生存危机”。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到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在下降、终身追责的“镰刀”悬在脖子上、职业荣誉感在急剧下降。
检测人才流失或者待遇偏低,直接导致工程检测质量水平的直线下降,也直接产生部分人员可能会有“索贿、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五)工程行业也是草台班子横行。
网络上讲,这个世界是草台班子在舞台唱戏。大如美国总统老特,小如工程行业的各个地方主管部门、建设单位。
工程检测行业的乱象,如果没有这么多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主动被动的“配合”,只要这些监管部门有一个起到“监管”作用,类似的工程检测乱象几乎不可能发生。
工程草台班子的盛行,恰恰在于有些部门、有些负责人,认为可以用“口号宣传”取得“百年建筑”的成果,认为“物有所值”这个理论是可以颠覆的,认为自己可以把控所有的局面。
★结语
工程检测行业的乱象,可以说是全链条、全行业的一个“毒瘤”。工程检测行业乱象的原因,上面也进行了观察分析。
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为先”,绝不是“宣传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投入和监管。否则,是对国内“基建狂魔”称号的“亵渎”。
个人觉得国内工程行业,需要有管理意识和工程理念的革新。不能再在拼价格这条“死胡同”上蒙眼狂奔,到最后总会撞上坚硬的墙壁,或者是跌入“万丈深渊”。
特别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需要建立“优价优服务”的理念,再强化监管,理顺思路很重要。
国家层面,需要修订法律法规,采取严刑峻法防范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大型结构物,更加需要采取更严厉的法律惩戒措施,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全链条责任单位、责任人,都要追刑追责到位。
工程行业不是“请客吃饭”,更不是“表演唱戏”,而是将某些草台班子也逼迫成“精英分子”,我想这样可能就会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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