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申报。有试点意愿的企业,需填写《临平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复制推广企业”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提供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于6月16日下班前递交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电子版Word、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linpingshuzi@163.com;纸质件一式一份,须企业法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
2.审核遴选。依据企业申报材料及我区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区经科局会同专家组开展审核遴选工作,原则上优先考虑前期已参与“互看互学”活动的企业。
3.结果公示。经区经科局审定后,进行遴选结果公示。
4.项目实施。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期间,由区经科局会同专家组、属地镇街平台,提供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咨询、评估、监督等服务,协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项目验收及补助。由区经科局会同专家组协助企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在实施完成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给与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