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江科学城豁免环评试点行业
申领排污许可证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5〕51号),现印发《张江科学城豁免环评试点行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服务指南》,请按照执行。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