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及其在《资本论》中的地位
——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
李成勋
李成勋,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荣誉副理事长,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顾问。
————————————
[摘 要]《资本论》是一部划时代的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经典著作。在这部巨著中,马克思预见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原理,为全世界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贡献了一个最锋利的理论武器。而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资本论》以及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整个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纪念马克思诞生200周年之际,对其进行再阐述尤有意义。
[关键词]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资本论
2018年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诞生200周年。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马克思对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争取解放的理论贡献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人们不仅在今天而且将永远纪念他。
马克思的名字是和他的光辉著作《资本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不仅因为《资本论》是他的主要著作,而且因为他为《资本论》的写作花费了毕生的精力。《资本论》是一部划时代的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经典著作。在这部巨著中,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科学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及其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指明了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并且预见到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原理,从而为全世界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贡献了一个最锋利的理论武器。
今天,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已经取得政权的中国,学习马克思的这部光辉巨著,对于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掌握无产阶级的历史命运,坚持马克思主义,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试图就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创立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写一些学习和研究心得,作为对马克思诞生200周年的纪念。
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是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一至第三篇里阐述的。这一理论在《资本论》第三卷以及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整个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马克思运用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从本质到现象的叙述方法,通过几个层次的转化分析,丰富并发展了剩余价值理论和劳动价值理论,为论证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各个剥削集团之间的分割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使马克思的抽象理论分析与现实经济实践连接起来,对于全面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的基本点
(一)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转化为成本价格
研究剩余价值如何转化为利润,首先就要从研究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如何转化为成本价格(k)开始。商品价值由三部分组成:不变资本价值(c)、可变资本价值(v)和剩余价值(m)。如果从商品价值中减去剩余价值部分,那就只剩下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马克思说:“商品价值的这个部分,即补偿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和所使用的劳动力价格的部分,只是补偿使资本家自身消耗的东西,对资本家来说,这就是商品的成本价格。”用符号来表示,成本价格就是:k=c+v。
马克思说:“商品使资本家耗费的东西和商品的生产本身所耗费的东西,无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部分,不需要资本家耗费什么东西,因为它耗费的只是工人的无酬劳动……所以,对资本家来说,商品的成本价格必然表现为商品本身的实际费用。”成本价格形成以后,商品价值就等于成本价格加剩余价值。用符号来表示,即W(商品价值)=k(成本价格)+m(剩余价值)。
把商品价值中那些补偿商品生产中耗费的资本价值的部分界定为成本价格这个范畴,它表明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性质。因为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商品的耗费来计量的,而不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所以成本价格也称作生产费用,也就是资本家用以生产商品的本钱。资本家是要“将本求利”的。商品的资本主义成本价格,在数量上是与商品的价值或商品的实际成本价格不同的,它小于商品价值。这是因为,在实际的商品价值中,不仅包括工人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还包括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因此,成本价格的出现就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二)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
成本价格这个范畴的出现掩盖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本质区别,也抹杀了活劳动和死劳动的区别,使人无法看到创造新价值的因素是什么。在这种情形下,本来只是可变资本增殖额的剩余价值,在生产过程结束后进入现实生活,却表现为所消耗的全部资本的增殖额,这就是成本价格造成的假象。
成本价格所造成的上述假象,还不足以表现资本主义现实生活中更背理的假象。因此,对此需要进一步探究。在资本家眼里,剩余价值不仅是所费资本即成本价格的增殖额,而且是所用资本即全部预付资本的增殖额。资本家认为,剩余价值的产生不仅同生产中所消耗的一定量的资本有关,而且同那些投入了生产但还没有消耗的资本也有关。他们认为如果没有他投入生产的全部资本在发挥作用,就不可能产生一个增殖额即剩余价值。因此,不管怎样,结论总是:剩余价值是同时由所使用的资本的一切部分,包括机器设备、厂房仓库、原材料和工人劳动产生的。于是,“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后,商品价值就等于成本价格加利润。用符号表示就是:W(商品价值)=k(成本价格)+p(利润)。
利润和剩余价值虽然在数量上是相等的,但剩余价值是本质,利润只是它的转化形式或表现形式。利润具有一种神秘的外衣。这种神秘的外衣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造成的。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在成本价格这一概念的掩盖下不见了,以致剩余价值及其表现形式——利润,就不被正确地看作是可变资本的产物,也就是说,不被看作是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价值,而被歪曲地看作是资本家预付总资本的产物。显然,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以后,掩盖了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三)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当不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可变资本的产物而看作是预付总资本的产物时,剩余价值就转化为利润了,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当剩余价值不同可变资本相比,而同预付总资本相比时,剩余价值率也就转化为利润率了。
如果用符号来表示就是:P’=m/C(P’代表利润率;C代表预付总资本;m代表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才最终标志着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这是因为,利润率既然表示剩余价值和预付总资本的比例关系,因而也就具体确立了利润是总资本的产物这一概念。可见,利润率最清楚地表明了利润这一概念的含义。已实现的剩余价值还未必是利润,它只有被当作全部垫支资本的产物时才成为利润,而这恰恰表现在利润率这种形式上。马克思十分明确地指出:“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实际上,利润率从历史上说也是出发点。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是看不见的东西,是要进行研究的本质的东西,而利润率,从而剩余价值作为利润的形式,却会在现象的表面上显示出来。”因为剩余价值率是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之比,而利润率则是剩余价值同包括可变资本在内的预付总资本之比,所以,不难看出,同一资本,其利润率要比剩余价值率低得多。
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不仅所表示的比率不同,更重要的是,它们所表示的经济关系也不同。剩余价值率表示的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而利润率则表示预付总资本的增长程度。这就是说,在前者,剩余价值是作为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创造物出现的;在后者,剩余价值则是作为资本自身的增长物出现的。因此,利润率掩盖了人与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关系,而表现为一种物与物的关系。
(四)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
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初期,由于各种原因,各个资本的利润率是不相同的,有的较高,有的较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实际生活中,等量资本却总能获得等量利润,也就是说,不管投在哪个部门的资本,都具有大体平均的利润率。那么,这种平均利润率或者说一般利润率是怎样形成的呢?马克思指出:“不管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多么不同,成本价格对投在不同部门的等量资本来说总是一样的。成本价格的这种等同性,形成各个投资竞争的基础,而平均利润就是通过这种竞争确定的。”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具有客观必然性,已成为一种规律性的现象。那么,形成这种规律的依据是什么?马克思上面那段话揭示出两点:一是成本价格的等同性;二是部门间的竞争。
生产某种商品所耗费的成本价格,就是生产某种商品所耗费的资本。对于资本家来说,在成本价格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不存在了。假定资本家为了生产某种商品必须垫付100,不管他垫付这笔资本的有机构成是80C+20V,还是60C+40V,它消耗资本家的都一样多,都是100。这就是成本价格的等同性。这种等同性就提出了等量成本价格即等量资本必须获得等量利润。各个利润率不同的等量资本为获得等量利润而运动的过程,就是竞争的过程。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竞争依范围来划分有两种:部门内的竞争和部门之间的竞争。部门内的竞争形成商品的社会价值,部门之间的竞争则形成平均利润率。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平均利润率是怎样在部门之间的竞争中形成的。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各部门的资本家为了争夺更高的利润率而展开的竞争,主要是通过资本的转移来实现的。所谓资本转移,就是资本不断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出来再投入利润率较高的部门。资本纷纷从利润率低的部门抽出来,那么,利润率低的部门产品供给就会减少,产品价格就会提高,利润就会增加;与此同时,资本不断转入利润率高的部门,以致利润率高的部门的产品就会供过于求,产品价格就会下降,利润就会减少。这样,资本在部门之间反复转移,就导致部门之间的利润率趋于平均化,平均利润率也就由此形成。
平均利润率形成的过程,实质上是不同部门的资本家通过竞争而重新瓜分剩余价值的过程。因此,平均利润率形成后,不仅各个资本家所获得的利润不一定同本企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量相符,而且各部门资本家所获得的利润也不一定同本部门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量相符。原来利润率高的资本,现在所得到的利润会少于其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原来利润率低的资本,现在所得到的利润会多于其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由上可见,平均利润率不过是把社会总资本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时所得到的利润率,它是剩余价值总额与社会总资本之比。
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过程已如上述,那么决定平均利润率水平的因素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一般利润率取决于两个因素:1.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从而各个部门的不同的利润率;2.社会总资本在这些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也就是,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在社会总资本中所吸收的相对份额。”第二个因素对平均利润率水平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某一特殊生产部门的资本量如果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有比别的资本都大得多的份额,那么它的利润率水平就比其他各部门更接近全社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这是很清楚的。那么,资本有机构成状况是怎样影响平均利润率水平的呢?
假定其他因素在社会各种资本中是一样的,那么资本有机构成就是影响平均利润率水平的唯一因素。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即高位构成的部门,同量资本中由于使用工人的劳动较少,创造的剩余价值也较少,利润率就较低;相反,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即低位构成的部门,同量资本中由于使用的工人劳动较多,创造的剩余价值也较多,利润率就较高;只有中位构成的部门,才具有中等的,即大体平均的利润率。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高位构成部门的资本必然因为利润率低而向低位构成的部门转移,结果高位构成部门的产品就会因资本减少、生产量降低而出现供过求的情况,从而使商品价格提高,利润率也随之增高;与此相反,低位构成的部门,原来较高的利润率就会降低。这样,不同部门的不同利润率,通过竞争就趋向平衡而形成平均利润率。各部门的资本家依据平均利润率所取得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平均利润率形成的过程,就是不同部门的资本家通过竞争而重新瓜分剩余价值的过程。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后,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已经不是本企业和本部门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是整个资产阶级和整个工人阶级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因此,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已不是个别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而是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工人阶级只有推翻整个资产阶级的统治才能获得彻底解放。
(五)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马克思说:“我们在第一册和第二册(即《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二卷——引者注)只是研究了商品的价值。现在,一方面,成本价格作为这个价值的一部分而分离出来了,另一方面,商品的生产价格作为价值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发展起来了。”显然,关于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理论,马克思主要是在《资本论》第三卷论述的,具体说是在第三卷第九章和第十章里论述的。
生产价格是以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为前提的。在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前,商品价值等于成本价格加剩余价值。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后,由于剩余价值进一步转化为平均利润,许多部门所得到的平均利润,就和本部门生产的剩余价值在量上不一致了,有的高于本部门的剩余价值,有的低于本部门的剩余价值,只有少数部门所得到的平均利润大体等于本部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时商品就不再是按照成本价格加本部门的剩余价值的价格来出售,而是按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的价格来出售。由此,马克思说,平均利润形成以后,“商品的生产价格,……等于商品的成本价值加上平均利润”。
商品的市场价格,在生产价格形成以前,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在生产价格形成以后,则是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的。这样说,是否同第一卷中已经讲过的劳动价值理论相矛盾呢?任何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没有能够说清这个问题。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以前的经济学,或者硬是抽掉剩余价值和利润之间、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之间的差别,以便能够坚持作为基础的价值规定,或者在放弃这个价值规定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待问题的科学态度的全部基础。”在此,马克思既批判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为了“坚持”劳动价值论,而否认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差别,又批判了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只看到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差别,而根本否定劳动价值论。
只要我们把握住生产价格是从价值转化而来的这一基本事实,就会既看到它们的差别性,又会看到它们本质上的一致性。其实,价值和生产价格是同一事物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范畴。商品按价值买卖,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初期的现象;商品按生产价格买卖,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现象。
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到比较高的阶段,一方面,由于机器大工业普遍建立,各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出现了差别,因而有了不同的利润率,客观上就要求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另一方面,这时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达到可以根据竞争的需要,使资本和劳动力比较容易地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也就是有了完全的商业自由、信用制度的一定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社会经济各方面的普遍化,并且妨碍工人自由流动的法律已经废除等。这一切决定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客观必然性。
生产价格形成以后,虽然各部门的平均利润可能高于或低于本部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全社会的平均利润总额仍然同剩余价值总额相等;还有,生产价格可能与各部门的商品价值不一致,但全社会的商品生产价格总和仍然同它们的价值总和相等;再有,马克思说:“生产价格的变化显然总是要由商品的实际的价值变动来说明,也就是说,要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的变动来说明。”可见,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不但同他的劳动价值理论不矛盾,而且正是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产价格理论是劳动价值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上述五个层次的转化,依据马克思的科学方法论及其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还可以作出更深层次的表达:第一,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转化为成本价格,本质上就是劳动消耗表现为资本消耗;第二,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本质上就是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表现为资本的自行增殖;第三,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本质上就是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表现为资本的增殖程度;第四,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本质上就是由表现为资本的产物进一步表现为一种社会权力;第五,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本质上就是由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表现为资本的创造。
《资本论》第三卷前三篇中的转化理论,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科学的叙述方法,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从本质上升到现象的方法、从一般上升到特殊的方法。马克思正是运用这种方法,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被物与物关系的假象掩盖着的人与人,即阶级与阶级的关系,从而使广大被奴役、被剥削的劳苦大众认识到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真面目。
二、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资本论》中的地位
在《资本论》的传播与运用中,人们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十分重视,而对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似乎关注不足。若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整体结构来看,固然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是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枢纽和基础,但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资本论》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资本论》第一卷卷名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它阐明的是剩余价值是怎样产生的;第二卷卷名是“资本的流通过程”,它阐明的是剩余价值是怎样实现的;第三卷卷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它阐明的是剩余价值是怎样在各个剥削集团之间进行分配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包含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开端,也就是说,它处于《资本论》笫一、二卷和第三卷之间。它向前衔接《资本论》第一、二卷,向后衔接着《资本论》第三卷的大部分。这种篇章结构和逻辑结构又是统一的。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既是《资本论》第三卷的理论基础,又是整部《资本论》的理论节点。它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担着《资本论》理论由抽象走向具体、由一般转换为特殊、由本质显示出现象的理论节点和转化平台的功能。
(一)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是《资本论》第三卷的理论基础
《资本论》第三卷的研究对象是“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所谓作为整体的资本运动过程,就是指它不像第一卷所论述的资本生产过程,也不像第二卷所考察的资本流通过程,而是从整体上来看的资本形态。这些具体的资本形态,就是指工业资本、商业资本、农业资本、借贷资本和银行资本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说:“我们在本卷中将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态,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实际上,第三卷是通过对具体资本形式的分析来更深刻地揭露资本的阶级内容,或者说,通过各种具体现象的分析更深刻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可见,第三卷所研究的问题,既是更具体的也是更本质的。
为了说明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如何为各种具体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瓜分奠定理论基础,笔者在此以商业资本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形成为例加以论述。
商业资本是流通领域的一种资本形式,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由生产领域中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的。资本在流通领域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商业资本撇开和它有关的保管、运输、分类、包装等生产性活动外,单就商业采购和销售活动而言,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而只是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实现发挥中介作用,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使用价值的运动发挥中介作用。但是,因为流通过程是社会生产总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阶段,“所以在流通过程中独立地执行职能的资本,也必须和在不同生产部门中执行职能的资本一样,提供年平均利润”。这种平均利润同样是在部门之间的竞争中形成的。如果商业利润高于平均利润,一部分产业资本就会转来经营商业;相反,如果商业利润低于平均利润,一部分商业资本就会转营产业资本。这样,就形成了平均利润。
我们应进一步研究商业利润是从哪里来的。马克思指出:“认为商业利润是单纯的加价,是商品价格在名义上高于它的价值的结果,这不过是一种假象。”其实商业资本所得到的平均利润是从产业资本所榨取的利润总额中分割来的,它是产业部门的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产业资本家为什么肯把自己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瓜分给商业资本家呢?这是因为,商业资本是为产业资本服务的。商业购销业务原来是由产业资本家兼营的。商业资本从产业资本中独立出来以后,商品流通的时间和费用都减少了。如果由产业资本家兼营商业,就会占用更多的流通时间,使用更多的流通费用。因此,商业资本独立经营以后,产业资本家垫支的资本总额比以前减少了,即使商业资本家分割去一部分剩余价值作为自己的利润,对产业资本家来说也是有利的。
那么,商业资本家是怎样从产业资本家那里分割去一部分利润呢?这就要了解商业资本家购销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撇开商品流通中各种费用的支出暂时不说,商业利润就存在于商品的购销差价上。那就是产业资本家以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则按等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商品销售价格高于购进价格的部分就形成商业利润。商业资本家所得到的利润和产业资本家所得到的利润,同他们各自垫支的资本相比,即同他们的利润率相比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他们都获得了平均利润。否则他们就会通过资本转移的竞争方式再争取获得平均利润。
由于商业资本参加了利润率的平均化,商品生产价格的构成就有了新的内容,如公式:商品的生产价格=成本价格(k)+产业利润(p)+商业利润(h)。可见,商品的销售价格虽然高于它的购买价格,但高出的部分即商业利润仍然是商品生产价格或者说商品价值的一部分。马克思说过:“商人的出售价格之所以高于购买价格,并不是因为出售价格高于总价值,而是因为购买价格低于总价值。”
商业资本之所以能够获得利润,完全依赖于商业职工的剩余劳动付出。因此,商业资本家和商业职工的关系同产业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关系一样,同样是一种雇佣和被雇佣、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由以上分析可知,如果没有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商业资本和商业利润问题以及商业资本参与利润率平均化和商品生产价格的形成问题就难以得到科学的说明。商业部门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问题是如此,借贷资本和借贷利息以及企业主收入和银行资本与银行利润问题,也是难以得到科学说明的。
在资本主义农业中,依据马克思关于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原理可知,由于存在着土地的有限性和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农业中的级差地租是由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同它的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频转化而来的。在资本主义农业中,还由于存在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农业中的超额利润就不参加社会平均化过程,而由农业资本家把这部分超额利润以绝对地租形式交给大土地所有者。但不管是大土地所有者获得的绝对地租,还是农业资本家获得的农业利润以及各种形式的级差地租,归根到底都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都是对农业工人剥削的结果。
由以上分析可知,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资本论》第三卷中的地位就好像劳动价值理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的地位一样。没有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就无法阐明商业资本家、借贷资本家、银行家、农业资本家和大土地所有者是如何瓜分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同样,没有劳动价值理论,就无法阐明剩余价值的来源和资本积累的来源。可见,二者都是《资本论》中的基本理论,不过劳动价值论不仅是剩余价值理论和资本积累理论的基础,也是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的基础。因此,可以说,劳动价值理论是第一层次的基础理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则是第二层次的基础理论。
(二)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是《资本论》整体理论结构中的节点和转化平台
马克思的《资本论》共有三卷十七篇九十八章,可分为十大理论板块:一是劳动价值理论;二是剩余价值理论;三是资本积累理论;四是个别资本再生产理论;五是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六是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七是商业资本和商业利润理论;八是借贷资本和利息理论;九是地租理论;十是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理论。
上述十大板块又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前五个板块,包含在《资本论》前两卷中。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和流通的抽象分析、一般阐述和本质揭示,第三部分是后四个板块,包含在《资本论》第三卷里,是对资本主义各个剥削集团瓜分剩余价值的具体分析和现象透视。但是,在前后两部分的抽象和具体之间、一般和特殊之间以及本质和现象之间如何衔接、如何过渡、如何沟通,还需要有一个不能缺少的中间环节。这个中间环节就是逻辑演绎中的一个节点、一个转化的平台。有了这个节点和转化平台就可以避免论证上的脱节。《资本论》中的理论节点和转化平台就是十大板块的第二部分,即十大板块中的第六个板块“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
有了上述节点和转化平台,再通过利润和平均利润来论述剩余价值转化而成的商业利润、借贷利息、企业主收入、银行利润和农业地租时,就能够使逻辑严密、有说服力,使人易于理解。如果没有这个节点和转化平台,理论的分析就可能被搁置在从具体到抽象的阶段,而不能完成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层次。再有,如果缺少这个节点和转化平台,利润、利息、企业主收入和地租等就可能停留在现象形态上,而达不到本质得到阐明的层次。因此,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资本论》中具有承上启下,连接本质和现象、一般和特殊、抽象和具体的特殊功能。
恩格斯对包括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内的《资本论》第三卷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现在我正在搞第三卷,这是圆满完成全著的结束部分,甚至使第一卷相形见绌。……这个第三卷是我所读过的著作中最惊人的著作。”恩格斯之所以如此赞誉第三卷,笔者认为是同《资本论》第三卷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论证采用分析转化形式的方法相关的。这种分析转化方法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简明扼要、直显本质,是其他著作中罕见的。
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的创立,就使得他在《资本论》中能够更深刻地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就能够更充分地阐明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剥削与被剥削、奴役和被奴役的阶级关系,就能够更彻底地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的各种谬误。由此,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部分,是马克思“最惊人的著作”中的灿烂篇章。
值此马克思诞生200周年之际,为了弘扬马克思的理论贡献和科学精神,为了对《资本论》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更广泛的传播,笔者呼吁学术界从现在起应致力于构建“《资本论》学”。我们知道,在相关学界的努力下,早已有“《红楼梦》学”“敦煌学”“洛阳学”等,并都产生了很好的影响。《资本论》和相关研究工作者理应努力建设“《资本论》学”,其中应包含《资本论》释义学、《资本论》创作史、《资本论》历史典据学、《资本论》版本学、《资本论》传播史及《资本论》应用与发展等。如此拓展和深入研究下去,《资本论》的科学光芒将更加灿烂,既可更好地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道路,也将真诚告慰马克思的在天之灵。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