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保障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根据《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司按要求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现将供水范围的自来水价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587号)规定,分类水价是指分用户类别供水价格,并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居民生活用水以每户每月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水量在第一阶梯(25吨及以下)部分,水价为1.85元/吨,用水量在第二阶梯(25吨~41吨,含41吨)部分,水价为2.78元/吨,用水量在第三阶梯(41吨以上)部分,水价为5.55元/吨。此外,对尚未实现“一户一表”的总表用户实行季节性加价政策,每年6月至10月期间,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基础价格上加10%执行,即水价为2.04元/吨。
非居民用水基准水价为2.2元/吨,非居民用户用水定额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布,定额内水量按基准水价计费;超定额部分的水价,参照《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南安市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城管〔2020〕108号)文件执行。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其生活用水按1.85元/吨执行,不执行阶梯水价;
2.居民生活用水中,对尚未实现“一户一表”的总表用户实行季节性加价政策,即每年6月至10月期间水价为2.04元/吨。
如对本次水价调整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24小时服务热线:968812
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95-26560028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制)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制)
特此公告。
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