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速览】
政策生效:2026年2月1日起执行,暂定1年
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
适用对象:电网侧独立储能(首批纳入清单项目)
考核要点:实际放电能力需达申报值98%以上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这份文件是湖北省首次系统化明确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省级政策文件。在此之前,储能项目的充放电怎么计价、容量怎么补偿,一直缺乏统一规定,企业投资心里没底。
新政的核心目的就一个:让储能项目的收益更清晰、成本更透明,把储能这笔账算明白。
二、三类储能,价格怎么定?
政策把新型储能分成三类,分别对应不同的价格机制:
简单理解:能进市场的进市场定价;进不了市场的,按对应用户的电价执行。
三、重头戏:容量补偿怎么拿?
这是储能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容量补偿。
谁能拿补偿?
只有电网侧独立储能才能拿容量补偿,而且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能拿多少?
按这个公式算:
月度容量电费 = 月度容量电价 × 月度平均可用容量
其中:
年度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暂定)
月度容量电价= 年度容量电价 ÷ 12 ≈ 13.75元/千瓦·月
举个例子:
政策原文给出的公式:
在算账之前,必须先搞懂这两个概念,否则容易晕:
关键点:这两个参数都是由储能项目自己申报的,调度机构会参照煤电容量电价的规则来认定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月度平均可用容量,本质上是"你实际能供多久"标准化衡量---你能供的越多、供的越稳,容量电费就拿的越多。
假设项目申报:
日可用放电功率:50MW
单次可持续放电时长:2小时
日可用容量 = 50MW × (2h ÷ 10h) = 50 × 0.2 = 10MW
这个10MW就是"等效10小时标准容量"。
第二步:计算月度平均可用容量
假设当月每天都是满功率可调(30天):
第三步:计算容量电费
月度容量电费 = 月度容量电价 × 月度平均可用容量
年度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
月度容量电价:165 ÷ 12 ≈ 13.75元/千瓦·月
月度平均可用容量:10,000千瓦(10MW = 10,000kW)
月度容量电费:13.75元/千瓦·月 × 10,000千瓦 = 137,500元
全年容量电费 ≈ 137,500 × 12 = 1,650,000元
要注意: 不是躺着拿钱,要考核!
第一道考核:月度性能考核
调度机构会核查你的实际表现:实际最大放电功率或单次放电电量,必须达到日前申报值的98%以上
没达标怎么办?
连续三次被扣100%的项目,取消补偿资格。
第二道考核:年度等效充放电次数
算式:全年等效充放电次数 = (实际充电量 + 实际放电量) ÷ (额定充电量 + 额定放电量)
关键提醒:
1. 申报数据是核心:日可用放电功率和单次可持续放电时长都是自己报,调度机构认定。报多了拿钱多,但考核不达标也会扣得更狠。
2. 98%是生命线:实际表现必须达到申报/计划值的98%以上,差一点都不行。
3. 240次是硬指标:电化学储能全面等效循环次数低于240次,当年容量电费要扣回20%。这个指标意味着平均每天至少要完成0.67次循环(240/365≈0.66)
4. 运维决定一切:设备稳定运行是基础,功率衰减、电池老化都会直接影响可用容量,进而影响收入。
四、没参与市场怎么办?
有些储能项目暂时没进入现货市场,别担心,政策也安排了"兜底方案":
充电时:执行代理购电两部制用户的低谷电度电价
放电时:执行代理购电价格
电网企业还会为这些项目:
匹配充电电量来源(价差损益计入系统运行费)
采购放电电量作为代理购电来源
五、关键时间节点
六、储能企业和投资者要注意什么?
1.想拿容量补偿?先挤进清单
不是所有电网侧储能都能拿补偿,必须列入省发改委公布的清单98%的考核线意味着:设备必须稳定可靠,运维不能松懈电化学储能一年至少要完成240次等效循环,设备选型和运营策略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设计除了容量补偿,还可以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调频等),多一条收入渠道政策暂定执行1年,后续国家层面若有新规定,要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