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学科价格项目之间存在交叉,是否可以跨学科收费?
答:可以。各学科立项指南是按照模块的形式编制发布的,以临床各学科的诊查,治疗,手术为编制基础,按照服务产出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际临床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某几个学科之间跨科操作的事项。如心内科医生开展了超声服务,在行业主管部门准许开展相关诊疗服务的前提下,作为收费项目,心内科在取得超声检查相关执业资质后,可按规定跨专业开展超声类医疗服务,并收取相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费用。
问:立项指南中价格项目包括哪些构成要素?
答:立项指南价格项目由7个核心要素构成,分别是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加收项,扩展项,计价单位和计价说明。各地医保部门对接落实各批次立项指南,应依照上述体例和要素对原有价格项目中"项目内涵""除外内容"等要素进行整合删减,实现价格项目规范统一。
问:在各批立项指南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存在交叉重叠情况,应如何计费?
答: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工作始终坚持"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各批次立项指南根据临床需求,技术发展及学科建设实际,分阶段,同步推进项目梳理与发布工作。由于医疗服务涉及多学科领域交叉融合,部分服务项目因学科界定的关联性,技术应用的通用性,可能在不同批次立项指南中出现表述相近或内容重叠的情况。此类交叉重叠项目的核心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要素基本一致,未存在实质性差异。在计费与执行环节,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实际开展场景、学科分工及患者诊疗需求,选择其中一项符合规范的项目进行计费,建议此类重叠项目采用同一价格政策执行,例如:013304000730000重睑成形费,016200000160000T重睑整形费;016200000150000T眼袋整形费,013304000720000眼袋整形费等。
问:不同序列的加收项编码对实际收费是否有影响?
答:有影响。器官移植,临床量表,中医外治,中医(推拿,灸法,拔罐),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中医骨伤,产科8批立项指南加收项编码是按照自然顺序编制的,临床在计费时,按照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同时发生的,可叠加计费。在其他立项指南中,编码序列的不同,对实际收费有影响。对于加收项中不同的十位数编码是不同序列,十位数相同编码是相同序列,原则上不同序列的加收项可同时收费,相同序列的加收项不可同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