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厂须知:严禁售粮车辆携带烟火入厂依次排队卸车,禁止插队、抢号,违者按我司管理制度处理。在现场卸车过程中发现内外水分不均、粮车底部携带杂物等行为均视为作弊,一律拒收。
2、粮款结算:请广大客户准备好身份证和银行卡(银行卡与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银行卡必须是信用社一类卡)每张身份证售粮上限为280吨,售粮人身份证要求黑龙江省内身份证号23开头农业户口,需提供所属乡、镇自产证明(红章原件),年龄要求在18-65周岁,不得使用已注销或冒用身份证件。备注,非农村乡镇户口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