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腾讯、阿里及部分恒生互联网ETF成分股、多数银行股逆势下跌,可能与网传两则消息有关。经对比税法,针对互联网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的税率调整传言与现行税法不符,短期不可行。
一、增值税消息
今日网传消息一:金融业(当前税率6%)和互联网增值服务(如游戏内购、广告)因利润率高、税负轻,可能成为下一调整目标。金融业ROE达15%-30%,但进项抵扣少,税负优势明显,游戏行业或面临税率从6%向白酒行业32%靠拢的风险。
基本判断:
对比税法判断调整的可能性:短期不可能
-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法》明确: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含游戏、广告)属“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6%税率;9%适用于基础电信、建筑等,13%适用于货物销售等,税目与税率对应关系清晰 。
- 法律层面:上调需启动修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审议修改《增值税法》税率条款,程序复杂、周期长。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消息
今日网传消息二:中国将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消息,平台型互联网企业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再适用15% 优惠税率,以后将按25%企业所得税缴税。
基本判断:
平台型互联网企业“一刀切”不认定高新、全面按25%缴税,从法律与政策角度看几乎不可能;但认定趋严、部分企业因不达标失去资格完全可能。
- 认定规则无“行业排除”条款: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知识产权、研发占比、高新收入占比等8项量化条件为准,不按“平台型”标签排除 。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等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平台企业若满足条件仍可认定。
- 优惠税率依据明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企业减按15%,取消优惠需先不满足认定条件,而非直接修改税法;要改法定税率,必须经人大修法,程序复杂、周期长 。
- 政策导向是“提质去水分”:工信部2025年7月明确修订方向是提高认定标准、完善梯度培育,并非“一刀切”排除特定行业。当前稳增长、促创新,对互联网平台“全面取消优惠”不符合政策逻辑。
- “一刀切”排除平台企业无法律依据,政策上不可行;但随认定趋严,部分仅靠模式创新、技术含量不足的平台可能失去高新资格,回归25%税率。
三、近期调整的电信服务增值税率的情况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宣布按照《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的有关规定,将手机短信、彩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从适用6%税率的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适用9%税率的基础电信服务,因此三大运营商需要执行9%的税率。但本次调整并非相关业务的税率上调,而是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
在公告税率调整之前,市场已有反应,三大公司股票均已经历巨幅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