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针对性的调整,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延续性的政策文件,包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26年第9号公告。
这些公告公布了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货物范围,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范围注释,主要是对现行政策的延续和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特别指出,如果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更新,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这种开放式的规定避免了政策因技术标准变化而滞后的情况。
配套管理办法也同步出台,包括《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和《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
这两个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延续了现行有效做法,同时整合优化了管理规定,使操作更加便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