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保险欺诈、虚假理赔等违法犯罪行为呈现主体多元化、手段隐蔽化、链条组织化的新态势,不仅扰乱保险市场秩序,更让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在江苏金融监管局指导下,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精选江苏地区近年发生的多起保险欺诈典型案例,剖析骗保行为和严重后果,警示社会公众:
案例一:“幻影车祸”团伙作案,数据筛查现原形
报送单位: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
案例简介:2024年10月16日,被保险人胡某报案称在无锡梁溪区发生双方事故,致电动车骑手受伤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查时发现事故认定书涂改、医院名称不符、票据印章错误等异常,随即启动关联案件筛查,梳理出关联赔案76笔,其中30笔存疑,涉嫌欺诈金额15万余元。掌握初步证据后,保险公司立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个以马某军为首的保险诈骗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通过伪造医疗证明、篡改事故认定书虚增损失,甚至篡改发票炮制虚假事故骗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马某军团伙终将面临法律严惩。
案例二:故意追尾制造事故,警保联动破获团伙
报送单位:太保产险江苏分公司
案例简介:2023年12月25日,张某报案称驾驶玛莎拉蒂追尾卡车致两车损坏,保险公司赔付7万余元。后续调查发现,涉事车辆为过户不久的高端二手老旧豪车,现场显示车辆刚过斑马线即追尾,疑似故意撞击。驾驶员系普通上班族,日常驾驶QQ车,且与二手车商、汽修厂频繁联系,有“枪手”嫌疑。
保险公司立即启动警保联动机制,确认3名骗保嫌疑人涉及3起案件、金额40余万元,还牵涉同业公司案件。2024年6月24日保险公司报案,7月23日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人员,家属已全额退还赃款。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三:专业研判精准狙击,破获跨省骗保大案
报送单位:国寿财险泰州中支
案例简介:2024年8月,保险公司反欺诈团队在二手豪车已决赔案筛查过程中,通过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交叉比对,发现多起案件异常特征高度相似:涉事车辆均为5-10年车龄二手高端豪车,过户后1-3个月内出险,车主均拒绝定损并通过诉讼获超额赔偿。
深入追踪后,一个依托亲属、同乡关系构建作案网络的专业化骗保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通过“收购二手车-故意制造事故-发起诉讼”全链条作案模式,骗取远超车辆残值的保险金。保险公司与经侦支队、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历时数月查明该团伙涉案147起,覆盖苏浙沪多省市,金额超千万元,涉及二手车商、修理厂等环节。2025年3月,“1101特大保险诈骗专案”首批收网抓获20余名嫌疑人,1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4名主犯被逮捕。目前扩线深挖工作仍在持续推进。
案例四:伪造材料实施骗保,串并筛查露出马脚
报送单位:英大财险江苏分公司
案例简介:保险公司在日常案件回溯核查中,发现公估人员频繁催促赔款的异常举动,立刻对相关案件展开排查。调查发现标的车辆存在短期内多次出险、报案电话与收款方交叉关联、事故认定书编号及印章伪造等诸多疑点。总、分公司迅速联动开展案件串并分析,精准锁定苏沪8笔可疑案件,涉案金额8万余元。掌握相关证据后,保险公司向上海警方报案,警方迅速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
经查,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保险诈骗案件:主犯杨某身为上海某公估机构在职人员,利用自身车险查勘经历纠集同伙,在保险公司查勘力量薄弱区域制造异地轻微双方事故,伪造交警事故证明、车辆号牌和行驶证,以公估身份介入定损,向不同保险公司交叉索赔骗保。
2023年10月24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主犯杨某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例五:人为制造“三车连环追尾”事故,警保联动破获要案
报送单位:长安责任江苏省分公司
案例简介:邹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小型客车与另两辆小型客车发生三车追尾事故,苏州交警认定邹某全责,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理赔服务,迅速赔付3万余元。
保险公司按照《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要求回溯案件时,通过季度聚类+年度穿透等方法,发现案件存疑:事故三方邹某、孙某、姚某的多次出险记录具有强时空关联性,在掌握初步证据后立即报案。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于2024年6月11日立案侦查。
经查,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车险诈骗案件,邹某、孙某、姚某利用其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历,收购大量老旧车型,人为制造多方事故,对苏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实施骗保,作案手法与公安部专项打击的保险诈骗模式高度一致,符合“职业化骗保团伙”特征。目前嫌疑人姚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法律严惩。
【警示】
制造事故骗保绝非“小聪明”,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犯罪。此类行为往往伴随伪造材料、团伙协作,看似隐蔽,却逃不过保险公司的关联筛查、大数据分析与警保联动机制。一旦案发,不仅骗保金额会被追缴,还将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处罚,犯罪记录更会影响个人及子女政审。生活虽有难处,但唯有诚信守法才能守护安稳,切勿因一时贪念,毁掉自己与家庭的未来。
案例六:老旧豪车故意落水,团伙作案难逃法网
报送单位:平安财险江苏分公司
案例简介:2024年3月,徐某报案称驾驶车辆时因雨天道路湿滑,行驶时车辆失控意外落水,要求赔付车辆损失预计87万余元。保险公司查勘服务时发现,出险地点偏僻、道路无监控,驾驶员无业,且有较高费用的历史维修记录等风险点。保险公司对发现的疑点及证据进行研判、分析,并启动复勘复查,固定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该案犯罪嫌疑人依托一家修理厂,组成五人欺诈团伙,利用高端二手车高额投保,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成员涉及保险理赔全流程,从无理赔记录的“枪手”,到专业交通事故黄牛,再到修理厂老板,组成五人欺诈团伙分工协作,企图非法骗保获利。案件2025年4月侦破后移交检察机关,等待开庭审理。
案例七:斩断“落水车”黑手,大数据精准捣毁骗保团伙
报送单位:国寿财险宿迁中支
案例简介:2024年9月,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驾驶比亚迪轿车发生单方落水事故。查勘发现事故发生于雨夜,现场痕迹受雨水冲刷严重,事故成因存诸多疑点。进一步调查显示,于某与鲍某等人关联密切,其名下及关联车辆短期内频繁发生单方碰撞、落水等可疑事故,出险时间、地点、形态呈现规律性异常,符合团伙作案特征。
公安机关调查后,犯罪嫌疑人供认主犯于某策划并故意制造本次落水事故,该团伙多次以类似手段伪造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保。目前于某、鲍某等主要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案件移交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因涉案人员多次在不同保险公司骗保,金额较大,相关保险公司正协助补充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相关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视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于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八:精心策划落水案,竹篮打水一场空
报送单位:大地保险常州中支
案例简介:2023年7月,保险公司接到刘某报案,称其驾驶保险车辆在常州武进区因操作不当倒落入河,保险公司核赔定损后支付赔款5万余元。后续复勘时,保险公司发现刘某涉嫌故意将车辆倒入河制造虚假事故骗保,立即报案。
经查,2023年4月该车曾发生事故,因未投保商业险无法理赔。后刘某经他人“指点”利欲熏心,故意制造落水事故骗保。2024年6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刘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警示】
部分人以为“雨夜落水、痕迹难寻”就能掩盖骗保真相,实则保险公司会从事故成因、关联车辆出险规律、人员关系等多维度排查。无论是个人策划还是团伙协作,故意制造“落水车”事故骗保,都将面临保险拒赔与法律严惩。雨水能冲刷现场痕迹,却洗不掉违法事实,更抹不去骗保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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