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我院将于 2026年2月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新版《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此次调整是全国、全省、全市统一的政策性规范整合,旨在通过优化价格结构,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同时通过规范项目,使收费更加透明、合理。
1、执行时间:自 2026年2月1日零时(含) 起,所有在我院接受眼科医疗服务并完成结算的患者,将统一按照新价格标准执行。2月1日零时前已提供并完成结算的服务,仍按原标准执行。
2、就医建议:我们建议您在就诊过程中,与主治医生就治疗方案、项目内容及相关费用进行充分沟通,以便您更好地了解情况并做出选择。
我院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策,确保价格调整平稳过渡。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更规范的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