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监理委托方式是,监理跟建设单位签合同,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来替自己工作,监理的钱自然也是问建设单位要。都说监理是工地的裁判员,但你见过裁判员的工资是运动员发的吗?更魔幻的是,这个运动员还总在边上喊裁判员快点干,不要停。滑稽。不过,这个行业魔咒,最近被广州一纸文件给戳破了。
我们都知道工地里有条潜规则,谁掏钱,谁话事。过去几十年,监理费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监理就像个受气的小媳妇,端业主碗,看业主脸。赶工期时,希望你灵活点,不要太死板;超预算时,又暗示你别太较真。不是监理不想硬气,是硬气完了可能就没下顿饭了,卡在中间,两头受气,这个腰杆实在硬不起来。只能既当瓦匠,又当木匠,练就和稀泥、睁只眼闭只眼的功夫。
在这种关系下,监理自然就成了摆设,甚至沦为配合赶工、应付检查的工具人。但广州这一份改革意见稿,正在试图斩断这条利益链。
新方案里,监理费改由保险公司支付。建设单位买保险,保险公司委托监理。这一改,发工资的从怕花钱的业主,变成了怕赔钱的保险公司了。
逻辑彻底反转:保险公司雇你,不是让你配合演出,是让你去现场挑刺找毛病的。你现场放过的每一个隐患,如果将来有事,保险公司就得赔钱,保险公司赔了钱,第一个问责的就是你。为了不赔钱,保险公司会怎么做,肯定是丁是丁,卯是卯,严格按规范和图纸,一点余地都不会留。这时候你再想和稀泥,做老好人,好像就不妥了吧。
新文案还有一个变化,要求服务覆盖竣工后十年质量保障期,就是说监理责任期不再止于竣工验收,覆盖了缺陷责任期的全周期。
也就是说,房子交出去十年内,只要出质量问题,当年签字的监理依然逃不掉。不管你人还在不在这个公司,甚至不管你还干不干这行。
其实,为了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住建部、发改委等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终身负责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无论其是否在职,均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制度,这个追责的年限可比这个时间长。
改革后的监理角色也会发生变化,即要履行传统的监理职责,还要作为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服务方。
以前业主主要看你相关资料做的齐不齐全、程序有没有走到,现在是保险公司要看你风控有没有做好、问题漏洞有没有堵住。
看来那种光会挑图纸和现场毛病的本事是远远不够了,得能分析数据、能预判问题、还能提出靠谱建议。
其实保险公司的逻辑也很简单,就是活要干得好、风险要控得住,大家相安无事,都有的赚,要是出事,可就不是翻脸那么简单了,估计连合作的机会都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许能倒逼监理行业提升专业能力,真正从程序检查员向风险管理员转变。
有人可能会担心,保险公司可比甲方精明的多,钱或许更难拿到手;监理现场也可能会两头受气,责任更大。
确实是这样,如果真的执行下来,监理现场的困难可远比纸面上多,执业之路也不会一下子变得平坦。但方向已经非常清晰,未来监理的价值,不再是当和事佬,而是实打实的风险管控能力。
对于那些真正懂技术、敢担当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好的时代。毕竟,能靠本事吃饭的人,从来不怕什么规矩严。
结语:写在最后
行业在变,风向在转,曾经靠人情世故、靠敷衍糊弄的执业方式,可能行不通了。
但是目前现存的监理制度在实际的执行中显然已经偏离了其监督咨询本质,主要源于三个方面:1.责任主体错位,本该承担首要责任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反而置身事外;2.监管体系失衡,规章制度过度约束监理方,使得监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大展身手;3.行业生态异化,监理沦为各方的责任缓冲带和问题背锅侠。
我们真心预祝它能朝向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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