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2年5月印发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超过3年未调整城镇供水价格的市、县,要及时启动价格调整机制。我市中心城区现行供水价格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间已超过常规监管周期,且成本监审结果显示,2022至2024年供水定价成本为1.689元/m³,已与现行水价存在倒挂。同时,受外购水源成本增加、供水设施投入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供水企业经营压力不断上涨,因此,市发展改革委在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基础上拟定了宜春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调整时间将在方案待市政府审定后确定。
(一)居民生活用水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二)非居民用水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含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水。
(三)特种用水包括高尔夫球场、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洗浴(指专业洗浴、足浴以及在宾馆、饭店或者娱乐场所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洗浴、足浴、温泉、水疗等服务)、洗车、歌舞厅、桑拿、按摩、酒吧、茶座、咖啡厅、美容美发、游泳馆等用水,但盲人按摩店、体育场馆里的游泳馆,以及年用水量不超过360立方米的洗浴、洗车、美容美发用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