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因市场流传的4.58亿元海南项目、超2亿元商业航天订单等虚假项目传闻引发股价剧烈波动,在股价短期暴涨后公司发布澄清公告,随即股价连续跌停,众多中小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此次事件并非简单的市场炒作,而是叠加公司此前信披违规、内控失范的综合性风险爆发,暴露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概念炒作监管、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环节的多重漏洞,成为A股市场规范运作的典型警示案例。
虚假项目传闻引爆股价 短期暴涨脱离基本面
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资本市场关于巨力索具的利好传闻持续发酵,核心内容集中在两大虚假项目:一是公司中标4.58亿元海南火箭海上回收系统项目,二是商业航天领域在手订单累计超2亿元,排产至2026年第三季度,同时被贴上“商业航天新龙头”“火箭回收核心供应商”等标签。在这些虚假信息的驱动下,巨力索具股价开启非理性暴涨模式。
交易数据显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巨力索具股价累计涨幅达162.90%,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6年2月4日至2月11日,股价从17.11元快速攀升至21.42元的阶段高点,短短6个交易日成交额累计超317亿元,日均换手率超35%,资金炒作热度空前。截至2026年2月1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9.06元/股,静态市盈率**-390.57**,市净率7.51,而同期金属制品业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6.29,平均市净率仅3.38,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基本面,估值泡沫化特征极为显著。
值得关注的是,在传闻发酵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巨力索具作为信息披露责任主体,未及时对市场虚假信息进行澄清,也未充分提示股价炒作风险,直至股价处于高位后才发布公告,这种信息披露的滞后性,为市场炒作提供了空间,也为后续投资者大面积亏损埋下隐患。
官方澄清戳破泡沫 股价连续跌停投资者遭重创
2026年2月11日晚间,巨力索具发布《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以官方文件形式彻底戳破虚假项目泡沫。公告明确声明:公司从未接受过相关媒体采访,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商业航天龙头、大额项目中标的言论;公司主营通用吊装索具产品,未签署过4.58亿元的海南项目,亦不存在在手订单累计超过2亿元的情况。
同时,公告披露了真实经营数据:2025年度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仅996.51万元,占公司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0.50%;2026年初至公告披露日,新增商业航天订单仅128.65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几乎无影响。公告直言,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不排除短期快速回落可能。
澄清公告发布后,资本市场迅速做出反应,巨力索具股价迎来连续跌停。2026年2月12日,公司股票一字跌停,收盘价17.15元,封单超1.53亿股,大量投资者无法卖出;2月13日,股价再度跌停,收盘价报15.44元,单日跌幅9.97%,两个交易日股价累计下跌19.05%,总市值蒸发超28亿元。从阶段高点21.42元至2月13日收盘价15.44元,短短两个交易日股价暴跌近6元,高位追入的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单日成交额从巅峰时期的79.11亿元骤降至3.69亿元,流动性快速枯竭。
此次事件中,虚假项目传闻成为股价炒作的核心推手,而公司澄清时机的选择,被市场质疑为“配合高位收割”,尽管公司未直接承认虚假项目,但信披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到位的问题,已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
前科累累:信披违规+内控失范 监管早已出手警示
巨力索具此次股价风波并非偶然,而是公司长期以来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不规范、内控机制失效的集中爆发。2025年12月1日,河北证监局出具〔2025〕4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公司三大违规问题,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董事长杨建国、总经理杨超、财务总监付强、董事会秘书张云4名核心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相关违规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违规事实清晰且数据准确:一是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准确,公司部分暂估应收账龄未按业务实际发生月份延续计算,导致2023年坏账准备少提214.91万元,财务数据真实性存疑;二是政府补助披露不及时,公司2024年4月18日收到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63.62万元,迟至2024年5月24日才披露,违反信披及时性要求;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未审议高管薪酬分配方案,个别高管兼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违反独董管理相关规定。
随后,深交所也向巨力索具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整改内控缺陷,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公司虽于2025年12月20日发布整改公告,但并未从根本上完善内控机制,也未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最终导致此次虚假项目传闻引发的股价剧烈波动事件发生。此外,公司还曾因经营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于2025年4月14日被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54245.6元,并处30000元罚款,合规经营能力持续堪忧。
法律责任凸显 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 监管追责箭在弦上
巨力索具在此次事件中的行为,已触碰《证券法》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红线。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将面临监管处罚,投资者可依法要求赔偿。此次事件中,公司明知市场存在虚假项目传闻,却未及时履行澄清义务,在股价高位时才发布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误导性陈述,涉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目前,投资者索赔通道已正式开启。根据监管规定与司法实践,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买入巨力索具股票,并在2026年2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司提起索赔。尽管法院尚未正式立案,但多家律所已启动投资者信息登记工作,新规取消处罚前置程序后,投资者可直接起诉维权,预计索赔规模将随着损失核算逐步扩大。
同时,监管层已介入调查此次事件。针对巨力索具信披失范、纵容市场炒作的行为,证监会及深交所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等措施,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乱象反思:上市公司信披责任与投资者保护亟待强化
巨力索具虚假项目炒作事件,折射出当前A股市场三大深层次问题:其一,上市公司信披责任意识淡薄,部分公司将信息披露作为股价炒作工具,对市场虚假信息放任不管,漠视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其二,概念炒作乱象屡禁不止,商业航天、高端制造等热门赛道成为炒作噱头,虚假项目、不实订单频繁滋生,扰乱市场秩序;其三,内控机制形同虚设,财务造假、治理失范等问题频发,合规经营底线失守。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法定底线,无论是否主动制造虚假信息,对市场明显影响股价的不实传闻,都应第一时间澄清,这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基本义务。巨力索具的案例警示所有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与信披管理绝非表面文章,任何漠视规则、纵容炒作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监管处罚、股价暴跌、信誉破产的沉重代价。
对于监管层而言,需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披的全程监管,加大对虚假陈述、概念炒作、操纵市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简化索赔流程,降低维权成本,让受损投资者真正获得赔偿。对于投资者而言,需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切勿轻信市场传闻,远离脱离基本面的炒作标的,警惕热门概念背后的虚假陷阱。
截至2026年2月13日,巨力索具股价仍处于跌停后的低位,投资者索赔、监管调查仍在推进中。这场由虚假项目引发的股价风波,不仅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合规危机,更是A股市场规范发展的一次重要考验。唯有压实上市公司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引导理性投资,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虚假项目收割股民”的乱象,守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正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