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沉疴:规模情结、恶性竞争与内控失灵的深层次原因
“老三样”问题作为保险业的沉疴顽疾,屡禁不止、屡罚屡犯,其背后并非简单的合规意识淡薄,而是深植于行业发展模式、公司治理结构、市场竞争生态以及监管制度环境中的复杂动因的综合体现。对其进行深度剖析,是理解行业现状、寻求治本之策的关键。中国保险业在过去数十年间经历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以保费规模论英雄的观念根深蒂固。这种“规模情结”和“速度崇拜”导致了行业普遍的“规模饥渴症”。长期以来,许多保险机构,特别是分支机构,其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体系的核心指标就是“保费收入”。在这种指挥棒下,业务一线人员和管理者的首要任务是“做大保费”,而合规、风控、价值等指标则相对次要。为了快速抢占市场份额,达成考核目标,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以支付更高的渠道手续费,或直接向客户“返点”给予合同外利益,便成为了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这种模式一旦形成,便会产生强大的路径依赖,即使在监管高压下,机构也难以在短期内摆脱对这种灰色操作的依赖。在车险、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领域,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现象尤为严重。当各家公司的产品在保障范围、费率水平上相差无几时,竞争的焦点便不可避免地滑向了“费用”和“关系”的比拼。保险公司为了争夺优质的代理渠道(如4S店、大型中介),不得不投入大量的“维护费用”,这些费用往往难以在合规的科目下列支,从而催生了“虚列费用”的巨大需求。同时,为了从竞争对手处抢夺客户,给予合同外利益也成为了普遍的“潜规则”。在前些年,部分保险公司奉行“资产驱动负债”的激进经营模式,通过销售高预定利率、短存续期的理财型保险产品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再将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以博取高收益。在这种模式下,负债端的合规性被严重忽视,编制虚假材料以粉饰偿付能力、掩盖投资风险、满足监管指标成为常态。尽管近年来监管已大力整治此类行为,但其背后所体现的“重投资、轻保障”、“重规模、轻合规”的经营理念,在行业内仍有一定影响。公司治理是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然而,许多机构的公司治理建设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导致内部控制体系形同虚设,为“老三样”等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部分保险公司的股东将保险公司视为“提款机”,通过违规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层为了迎合大股东的不当要求,或在股东的直接授意下,会主动进行财务造假(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另一方面,在一些股权分散的公司,又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即高级管理层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制衡,其为了个人业绩或利益,也可能铤而走险,主导或纵容违规行为。- 第一道防线(业务部门):业务部门作为利润中心,其天然的冲动是追求业绩。在强大的KPI压力下,合规往往被视为业务发展的“绊脚石”,甚至出现“全员造假”的现象。
- 第二道防线(合规、风控、财务部门):在一些公司,这些职能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难以对业务部门形成有效制约。合规负责人可能“不敢管”,财务人员可能在压力下“被迫”进行不合规的账务处理。
- 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内审部门的监督作用也可能因各种原因被削弱。例如,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汇报线不畅通,审计发现的问题被管理层“压下”,或者审计资源不足、专业能力有限,难以发现深层次、隐蔽性的违规问题。
合规不仅仅是制度和流程,更是一种文化。当一家公司的文化是“业绩至上”,当违规操作被默许甚至鼓励时,再完善的制度也难以落地。许多“老三样”案件的发生,都反映出涉案机构从上至下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合规文化建设流于表面,停留在喊口号、搞培训的层面,未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监管是约束市场行为的最后一道屏障,但监管本身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保险机构的违规手段也在不断“进化”,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例如,虚列费用的方式从简单的虚开发票,演变为通过搭建复杂的第三方服务链条、利用科技外包等名义进行,增加了监管查处的难度。给予合同外利益也从直接给付现金,转变为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各类“增值服务”,试图规避监管的直接视线。保险经营活动极其复杂,监管部门很难做到对所有机构、所有业务环节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督。监管检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现场检查和机构报送的材料,这使得监管部门与被监管机构之间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机构可以通过编制虚假材料来掩盖问题,增加监管的发现成本。尽管监管科技(RegTech)的应用正在逐步提升监管效率,但要实现真正的“火眼金睛”,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尽管罚款金额屡创新高,但对于一些大型保险机构而言,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罚款,与其巨大的业务体量和违规可能带来的“收益”相比,可能仍不足以形成“痛彻心扉”的威慑。此外,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作用下,当某些违规行为成为行业“潜规则”时,个别机构的侥幸心理便会增强。因此,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管处罚的精准性和威慑力,特别是强化对高管人员的个人责任追究,是监管面临的持续课题。综上所述,“老三样”问题的根源是系统性的,是行业发展阶段性特征、公司内部治理缺陷和外部市场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根治这些顽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市场各方乃至社会舆论的共同努力,推动行业发展理念的根本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