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简化,助力园区升级
《深圳市龙华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设施类综合整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政策聚焦旧工业区安全隐患消除、功能完善、效能提升,推出一系列支持措施,适合计划开展改造升级的园区企业。

哪些园区能享受
①未列入土地整备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及市、区重大建设项目范围
②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管控要求,不影响五年内规划实施
③建成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


这些改造都支持
本次综合整治不涉及增加生产经营性建筑面积,核心支持以下五大类改造方向,覆盖园区运营关键需求:
①加建辅助设施:在既有用地红线内,可累计增加不超过改造建筑总面积15%的电梯、连廊、停车棚、配电房、微型消防站、公厕等公用辅助设施
②优化内部空间:梳理建筑物内部布局,合理规划生产用房,按规定增设食堂、医疗室、党群服务阵地等配套服务设施
③建筑结构与外观提升:加固现有建筑结构,整治室内楼地面、墙面、外立面等(不增加建筑面积)
④更新基础设施:升级给排水、高低压配电、消防、网络安防、能耗监测等系统,消除安全隐患
⑤环境与配套完善:整治园区内部道路、绿化、运动休闲设施及出入口(不改变位置)


申报流程怎么走
①申报主体:由物业权利人自行申报,或物业权利人授权的园区改造实际投资方申报
②提交材料:向辖区街道办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材料
③初审意见:街道办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同步征求职能部门意见
④复审审定: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新增辅助设施≤500㎡由街道办直接审定,>500㎡或特殊情形需提请区专题会议审定
⑤备案施工:拿到《综合整治方案备案复函》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施工图,再组织施工
⑥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办理消防验收备案,自行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再向街道办申请备案,备案通过方可投入使用


这些红线不能碰
①不得增加生产经营性建筑面积,不得改变用地、规划、产权性质
②不得进行违法加改扩建,不得违规改变建筑功能
③设计、施工需严格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和结构安全
④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政策红利既降低改造门槛和影响,能让园区实现“安全升级、品质升级、收益升级”!如果您有改造计划,可提前对照《办法》梳理自身条件,如需进一步了解材料清单、部门对接等细节,可联系我们,我们将协助大家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和旧改施工单位,解读政策要点!
信息来源:龙华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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