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处:《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2期83-96,共14页
作 者:杨睿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系统论视角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法治理研究”(20BFX041);
摘 要: 预制菜作为食品行业的新兴力量,正在中国乃至全球迅速崛起,对其开展法治化建设刻不容缓,具体应从法律规范构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两方面一齐着手。就规范设计而言,应当于《食品安全法》附则部分廓清“地方特色食品”之定义并将“地方特色预制菜”纳入其中,由此赋予地方政府制定更为严格、更具特色的预制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权力。此外,为消弭我国既有预制菜规范之局限性、零散性与冲突性,国务院应当颁布专门的预制菜行政法规以统摄、引领各下位法规范。就消费者权益保护而言,除明确将沉默欺诈与虚假宣传作为预制菜行业内的消费欺诈行为予以规制外,未来还应建构强制标识制度作为预制菜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的具体方式,并设立消费者安全举报制度作为政府监管力量的有效补充,打造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食品安全多元协同共治机制。
关 键 词:预制菜法律规范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