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适用范围、申请及办理流程、所需文件、税收政策等细节,在信托财产登记记载方式环节创新提出“一体两户”和“持有+购买”双轨并行模式。一是“一体两户”实现风险隔离。在试点城市基础上再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财产登记可“一体两户”,即将信托财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权利人”一栏,由“XX信托公司”调整为“XX信托公司(受托持有)”,进一步区分信托公司自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二是推行“持有+购买”双轨并行机制,除现有不动产“装入信托”模式外,新增信托受托购买不动产渠道,有助于拓宽不动产信托业务场景,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多元需求。
东莞作为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民营经济发达,同时有广东省内地级市唯一一家持牌信托公司——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此次《通知》印发打通了不动产与信托融合的关键环节,信托财产管理和转让中的权属争议将得到有效解决,信托财产独立、风险隔离功能得以真正实现,将有效激发大量市场潜在需求,满足居民与企业在不动产管理、财富传承及养老抚幼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同时将有力促进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发展,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为构建大湾区高水平资产管理生态、提升地区营商环境“软实力”提供有力支撑。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是东莞市属国有全资信托机构。公司秉持 “立足东莞,深耕湾区” 的发展战略,围绕自身能力禀赋选择培养产业金融、标品信托、服务信托、家族信托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在不动产信托领域,公司可根据委托人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专属信托方案,全程协同推进不动产信托登记手续办理,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资产配置与管理需求。